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6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6:0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38名,代表股份383,875,8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891%。其中现场参会股东6名,代表股份5,357,9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03%;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32名,代表股份378,517,9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8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30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248%;反对:55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492%;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30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248%;反对:5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7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卓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6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二期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及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鉴于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4月2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二期持股计划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期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根据《二期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二期持股计划按照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总额567,582.63万元的3.5%提取专项基金,即19,865.39万元,作为该期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二期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730.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87%,实际成交金额36,281.74万元,锁定期为 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二期持股计划对应的账户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披露的《关于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8号)。

  2、2021年9月21日,二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披露的《关于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号)。

  3、二期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在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根据其管理模式,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该持股计划负责,是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可根据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行使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二期持股计划股票变现清算后的净收益按参与人持有本次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请持有人会议审议延长锁定期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二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二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二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二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本期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特殊情况,导致二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二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二期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二期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存续期内,除另有规定事项外,二期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二期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5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 担保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科商贸”)与东亚银行重庆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订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东亚银行为庆科商贸的供应商提供10,000万元的保理额度,期限五年。本次庆科商贸作为原始债务人确认其对东亚银行负有619.16万元债务,期限六个月。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为庆科商贸应付账款义务的履行向东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丰园”)拟通过地方金融服务机构发行两笔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分别为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金科郑州1号·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科郑州2号·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重庆金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庆科商贸与上海二三四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五公司”)签订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庆科商贸将其持有的应收账款权利转让至二三四五公司,庆科商贸承诺当应收账款义务人无法履行付款义务时,向二三四五公司承担付款义务。此次保理业务金额4,000万元,期限18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金科城市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科酒店”)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庆科商贸应付账款义务的履行提供抵押担保,重庆金科、无锡金科酒店为庆科商贸应付账款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兴义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杨红利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及统一配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摩托车及配件;市场经营管理;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448,460.04万元,负债总额为1,407,594.60万元,净资产为40,865.4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18,041.26万元,利润总额8,782.90万元,净利润7,465.46万元。

  截至2021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166,698.54万元,负债总额为2,123,831.41万元,净资产为42,867.14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3,339.30万元,利润总额2,737.31万元,净利润2,326.80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4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沁河路北、文化宫路东啟福铭都6号楼25层东

  法定代表人:韩恺

  注册资本:19,96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 462,818.21万元,负债总额为146,723.19万元,净资产为316,095.0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39.40万元,净利润-104.9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798,573.27万元,负债总额为800,665.74 万元,净资产为 -2,092.47 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0.57万元,利润总额-6,152.21万元,净利润-4,728.88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重庆金科为庆科商贸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619.16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6个月。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重庆金科为河南国丰园提供担保

  1、担保额度:20,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6个月。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控股子公司为庆科商贸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4,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18个月。

  3、担保方式Ⅰ:无锡金科酒店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4、担保方式Ⅱ:重庆金科、无锡金科酒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融资和经营需要所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鉴于,本次被担保对象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且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资金由公司控制,不存在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情形,故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0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3.72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6.56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770.2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62%,占总资产的20.21%。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控股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审批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表1: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为准。

  附表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600亿担保额度使用及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本版导读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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