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10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1年11月24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92.872万股(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志雄先生、颜桢芳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1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4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职,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根据考核评级,获得相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锁。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10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31人;

  ● 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92.87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 本期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92.872万股(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0年9月15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4月30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1年5月18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向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陈丹凤、刘宇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陈丹凤、刘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2元/股(四舍五入),注销陈丹凤、刘宇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400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7,600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92.87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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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职,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1人;因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转增0.3股),本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37.77万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40%,根据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本次符合解锁的数量为92.87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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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92.872万股。

  2、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1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公司将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3.27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表中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该部分将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的要求,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职,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均已满足。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职,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根据考核评级,获得相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锁。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解锁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和本次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10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发生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信息”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文心致禾”)的发来的《关于杭州文心致禾拟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说明》,称其拟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一、计划概述

  杭州文心致禾基于优化资产配置需要,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1,833万股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的公司股份给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杭州文心致禾已与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一致行动关系。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3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可提前终止或延长有效期限。本计划实施前,杭州文心致禾合计持有金桥信息无限售流通股股票35,170,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本计划实施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拟转让股份来源与性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金桥信息无限售流通股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转让原因:杭州文心致禾基于优化资产配置需要

  5.拟转让期间: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1,833万股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7.股份受让方: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基于上述计划,杭州文心致禾与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一致行动原则

  1.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杭州文心致禾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机制上与杭州文心致禾保持一致行动。

  2.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以杭州文心致禾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二)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1.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若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表决权等,均以杭州文心致禾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弃作出与杭州文心致禾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权利。

  2.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方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双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杭州文心致禾指定方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3.双方及杭州文心致禾的其他一致行动人(如有)持股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4.截至协议签署日,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在双方一致行动期间,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杭州文心致禾合并遵守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三)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3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可提前终止或延长有效期限。

  (四)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与保证

  1.未经杭州文心致禾书面同意,拓牌兴丰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得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相似、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或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另有规定以及另一方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3.双方及杭州文心致禾的其他一致行动人(如有)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双方一致行动关系的安排。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签署前,杭州文心致禾持有金桥信息无限售流通股股票35,170,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本计划实施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本次股份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本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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