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42号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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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的审议程序: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并通过新的委托理财授权之日止。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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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根据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经过审慎评估,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理财产品协议,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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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理财产品协议,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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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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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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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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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购买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

  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72,798.39万元,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支付的金额均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8.3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并通过新的委托理财授权之日止。(详见公司“临2021-001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12月21日对《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办理银行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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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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