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1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14,972,7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412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4,66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62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0,306,8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78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3,887,7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8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0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808,0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984%。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36,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4%;反对2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1,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193%;反对23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8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76,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1%;反对39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012%;反对39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9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76,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1%;反对39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012%;反对39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9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76,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1%;反对39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012%;反对39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9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62,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2%;反对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489%;反对4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62,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2%;反对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489%;反对4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62,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2%;反对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489%;反对4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36,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4%;反对2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程涌先生、贺波女士、徐文静先生、何高强先生、贺梓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选举程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76%。

  程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贺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76%。

  贺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徐文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76%。

  徐文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何高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76%。

  何高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选举贺梓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76%。

  贺梓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刘火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王龙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76%。

  王龙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陈世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76%。

  陈世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刘火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15,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76%。

  刘火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匡丽女士、周雪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匡丽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40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

  匡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02选举周雪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4,398,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06%。

  周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11月17日选举冯超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因此,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匡丽女士、周雪女士、冯超华先生三人组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章玉婷、蔡颖漩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1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1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中买卖股票的人员已记录且备案,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控制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共计56名,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18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61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为良好,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5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为合格,可解除限售比例为60%,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674股;因崔继群、谭理军、彭龙华离职,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256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930股,回购价格为19.8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93,930股。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8,774,182股减少为158,680,25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58,774,182元减少为158,680,252元。

  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13日,每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贺梓修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26910253

  传真号码:0752-3532698

  电子邮箱:hezx@askpcb.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2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匡丽女士、周雪女士2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此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冯超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匡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2021年11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职工代表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2021年11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2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程涌先生、贺波女士、徐文静先生、何高强先生、贺梓修先生5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刘火旺先生3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

  二、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为先生、独立董事Bingsheng Teng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独立董事何为先生、独立董事Bingsheng Teng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3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21年11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陈世荣、王龙基、刘火旺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2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17:00在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匡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意选举匡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匡丽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匡丽女士简历

  匡丽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科长职位。2019年9月至2021年3月,任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科长职位,2021年4月至今,任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职位。

  匡丽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匡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匡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1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16:30在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刘火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选举程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程涌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程涌先生(召集人)、陈世荣先生、王龙基先生;

  2、提名委员会:陈世荣先生(召集人)、徐文静先生、王龙基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龙基先生(召集人)、贺梓修先生、刘火旺先生;

  4、审计委员会:刘火旺先生(召集人)、贺波女士、陈世荣先生。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贺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徐文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何高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贺梓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贺梓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贺波女士、徐文静先生、何高强先生、贺梓修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凌庆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凌庆春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1、程涌先生简历

  程涌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深圳市开富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奥士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康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程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贺波女士的配偶;与董事、副总经理徐文静先生系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程涌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544%;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83%。程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贺波女士简历

  贺波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深圳市开富达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奥士康电子有限公司采购总监、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康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奥士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奥士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康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柏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普瑞创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国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贺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涌先生的配偶;配偶程涌先生与董事、副总经理徐文静先生系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贺波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316%;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263%。贺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徐文静先生简历

  徐文静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0年4月至1992年4月,曾在日本宫崎大学进修农学专业。历任深圳市奥士康电子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珠海联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徐文静先生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涌先生系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徐文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90%。徐文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何高强先生简历

  何高强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5年至2017年就读于电子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历任川亿电脑(深圳)有限公司制造部副经理、广东达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副厂长及厂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何高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何高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06%。何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贺梓修先生简历

  贺梓修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2月毕业于澳洲国立大学金融专业,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开始分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采购中心和运营中心,2020年开始分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现兼任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康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开达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士杰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亿橙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贺梓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贺波女士的侄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贺梓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64%。贺梓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梓修先生办公电话:0755-26910253,传真号码:0752-3532698,电子邮箱:hezx@askpcb.com

  6、凌庆春先生简历

  凌庆春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证,本科学历。历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课长、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处长及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凌庆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

  凌庆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凌庆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凌庆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凌庆春先生办公电话:0755-26910253,传真号码:0752-3532698,电子邮箱:fin01@askpcb.com。

本版导读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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