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21-057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知鱼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电子城高科下属子公司知鱼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知鱼智联”)因自身发展战略需要,拟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知鱼智联的基本情况

  知鱼智联成立于2019年9月24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及系统集成服务等。2020年11月23日,电子城高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电子城高科通过收购及增资的方式,以自有资金9,333.36 万元获取知鱼智联40%股权。知鱼智联股权结构如下:

  ■

  2、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方案

  知鱼智联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知鱼智联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名称为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为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股份制改制后股本设置为5,00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将知鱼智联截至2021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7,352.43万元按1:0.6800的折股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5,000万元的总股本,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共计5,000万股,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2,352.43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以经审计的知鱼智联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股份。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10454号)的评估结果:截至2021年7月31日,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知鱼智联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1,723.85万元,增值4,731.42万元,增值率为59.46%。

  股改前后,股东股权比例相同。股本结构如下:

  ■

  公司董事会同意知鱼智联上述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各方洽谈并签署相关文件、协议,办理知鱼智联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知鱼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电子城高科的子公司知鱼智联、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拟共同设立电子城智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加快知鱼智联在北方地区业务体系的建设,完善全国科技服务市场的战略布局,助力电子城高科科技服务业转型战略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概述

  新设公司名称(拟):电子城智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

  股权结构:知鱼智联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出资325万元,持股比例为 65%,电子城有限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出资175万元,持股比例为35%。

  ■

  2、股东概况:

  (1)知鱼智联

  公司名称:知鱼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吕延强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权结构: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40%;平潭摩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23.91%;福州知鱼互维科技有限公司占股36.09%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及系统集成服务等业务。

  (2)电子城有限

  公司名称: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4层1401室

  法定代表人:赵萱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8日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股权结构: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00%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房屋出租等业务。

  3、设立北京子公司对电子城高科的影响

  设立知鱼智联北京子公司,能充分发挥电子城高科在京的空间资源和运营优势,通过打造智慧园区示范项目,有利于快速树立电子城高科智慧园区领域行业地位,提升电子城高科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电子城高科各业务板块资源协同效率,解决在空间服务、园区运营等科技赋能实际需求,打造能盈利、可持续、可复制的科技服务新商业模式,强化电子城高科创新服务能力,助力电子城高科科技服务业转型战略发展;同时,有利于加快知鱼智联北方市场拓展。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知鱼智联与电子城有限合资设立公司的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各方洽谈并签署相关文件、协议,办理知鱼智联与电子城有限合资设立公司的相关事项。

  三、审议通过《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十四五”发展战略安排各项经营活动,为全面推动科技服务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地,提升科技服务的规模、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司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通过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方式筹集产业发展资金,保障战略目标落地实施。

  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注册申请,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筹集资金拟用于项目建设、置换现有债务等,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筹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现有债务等,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负责签署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58)。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5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

  至2021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的“临2021-057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1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508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秘办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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