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0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吴海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蒋渊女士、赵浩先生、周国华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顾卫平先生、蒋善清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柴心明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陆磊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妍婧、张晓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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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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