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接B103版)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9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拆借资金,并与越秀集团签署资金拆借协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本次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各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拆借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总经理确定。若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二)越秀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越秀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6,851.845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7,546,130万元,净资产12,907,51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965,922万元,净利润1,099,05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6,305,286万元,净资产13,705,037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5,131,978万元,净利润762,767万元。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越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是公司关联方。
其他说明: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各不超过150,000万元,其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拆借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总经理确定。若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出借方越秀集团,借款方越秀金控及广州越秀金控。
(二)借款金额:各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总经理确定。若越秀金控或广州越秀金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五)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六)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金拆借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发展。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一)年初以来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9,873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78,287万元,偶发关联交易11,000万元,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本息合计110,586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除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授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等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偶发关联交易共两笔,累计金额1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公司并表基金广州越秀金信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创升级基金”)投资8,000万元,越秀集团并表基金广州海珠越秀升级转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智创升级基金原有限合伙人之一,本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2021年11月,公司并表基金广州金蝉智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智创升级基金投资3,000万元,越秀集团并表基金广州海珠越秀升级转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智创升级基金原有限合伙人之一,本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9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秀金控”)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支持业务发展,满足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资本”)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借款,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拟分别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借款,越秀租赁拟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借款。
(二)公司持有越秀金控资本60%的股权,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持有越秀金控资本40%的股权;广州越企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广州越秀金控持有越秀租赁70.06%股权,成拓有限公司持有越秀租赁29.94%股权;成拓有限公司系越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是公司关联方。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75%股权,星晧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越秀租赁25%股权;星晧有限公司系越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是公司关联方。
越秀金控资本、越秀租赁及上海越秀租赁均属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向前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
(三)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因越秀租赁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相关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越秀金控资本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越秀金控资本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50,527万元,净资产516,64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9,168万元,净利润11,511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越秀金控资本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866,683万元,净资产546,596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7,231万元,净利润28,949万元。
股权结构:越秀金控资本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公司关联方广州越企持有其40%股权。
经查询,越秀金控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杨晓民
注册资本:934,145.349133万港元
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服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越秀租赁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200,582万元,净资产951,41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345,956万元,净利润104,913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896,360万元,净资产1,158,585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290,425万元,净利润98,701万元。
股权结构: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持有其70.06%股权,公司关联方成拓有限公司持有其29.94%股权。
经查询,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万元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越秀大厦21层(实际楼层19层)2101、2105、2106、2107室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310,910万元,净资产116,41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7,155万元,净利润4,313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海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12,388万元,净资产322,525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25,994万元,净利润6,109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其75%股权,星晧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经查询,上海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广州越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778,066.81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6401房(仅限办公用途)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越企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063,843万元,净资产1,627,72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763,828万元,净利润3,49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州越企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085,473万元,净资产1,703,976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693,260万元,净利润-10,082万元。
股权结构:广州越企是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越企系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月5日
注册资本:港币0.0001万元
注册地: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越秀集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04,051万港元,净资产37,531万港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12,089万港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86,763万港元,净资产52,700万港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15,168万港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拓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成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星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星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6月10日
注册资本:港币0.0001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越秀集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星晧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1,791万港元,净资产-6万港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0万港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星晧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91,709万港元,净资产-6万港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0万港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星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星晧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星晧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越秀金控资本向越秀金控拆借资金
1、交易双方:出借方越秀金控,借入方越秀金控资本。
2、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10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越秀金控总经理确定。若越秀金控资本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固定期限借款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6、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二)越秀租赁向越秀金控、广州越秀金控拆借资金
1、交易双方:出借方越秀金控、广州越秀金控,借款方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各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各不超过5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各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越秀金控、广州越秀金控总经理确定。若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固定期限借款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6、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三)上海越秀租赁向越秀租赁拆借资金
1、交易双方:出借方越秀租赁,借入方上海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10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越秀租赁总经理确定。若上海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固定期限借款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6、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五、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能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各自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借款利率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公允合理。越秀金控资本、越秀租赁及上海越秀租赁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越秀金控资本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向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及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越秀租赁及上海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越秀金控资本、越秀租赁及上海越秀租赁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正常,信用情况良好,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履约能力。借款利率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建立了对外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措施,整体风险可控。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借款形式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93,000万元,均为对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资助,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9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2月23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永续债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六)《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七)《关于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议案1、2、6、7、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同时,因关联交易或利益相关,议案1、2、6、7、8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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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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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1年12月22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金控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