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控股股东庄占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期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1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期间为2021年7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2021年7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2021年7月公司实施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07,351,600股增至128,574,439股,导致控股股东庄占龙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详情可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达到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截至2021年10月6日,庄占龙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详情可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截至2021年11月9日,庄占龙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详情可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近日,公司收到庄占龙提交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2、上述“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庄占龙实际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3、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107,351,60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28,574,439股计算。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庄占龙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庄占龙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庄占龙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庄占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本版导读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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