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1-014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1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功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赖琪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奚玉湘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林璇、侯珊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本版导读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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