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年12月2日在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启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陈启章先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逯东先生(主任委员)、陈启章先生、尧命发先生、曹麒麟先生、陈翠容女士。

  2、战略投资委员会:陈启章先生(主任委员)、李云先生、陈耀强先生、粟山先生、马仁虎先生。

  3、提名委员会:曹麒麟先生(主任委员)、尧命发先生、逯东先生、陈启章先生、陈翠容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曹麒麟先生(主任委员)、陈启章先生、尧命发先生、逯东先生、李云先生。

  5、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李云先生(主任委员)、陈启章先生、陈耀强先生、粟山先生、马仁虎先生。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翠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龚文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德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胡淑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蒋中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吴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凤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宇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在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履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日、1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监事。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2月2日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启章先生、陈耀强先生、李云先生、陈翠容女士、粟山先生和马仁虎先生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尧命发先生、曹麒麟先生和逯东先生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出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任期三年。(前述董事的个人简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二)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陈启章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逯东先生(主任委员)、陈启章先生、尧命发先生、曹麒麟先生、陈翠容女士。

  2、战略投资委员会:陈启章先生(主任委员)、李云先生、陈耀强先生、粟山先生、马仁虎先生。

  3、提名委员会:曹麒麟先生(主任委员)、尧命发先生、逯东先生、陈启章先生、陈翠容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曹麒麟先生(主任委员)、陈启章先生、尧命发先生、逯东先生、李云先生。

  5、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李云先生(主任委员)、陈启章先生、陈耀强先生、粟山先生、马仁虎先生。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志敏先生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蔡红女士和黄夕萍女士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蔡红女士、黄夕萍女士与刘志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任期三年。

  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选举蔡红女士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前述监事的个人简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分别聘任李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翠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龚文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德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胡淑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蒋中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吴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凤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其中龚文旭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同意聘任曾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曾宇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在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履职。曾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自2021年12月3日起,张志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王文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安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王文民先生、王安霖先生和张志凤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情况

  1、陈启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万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人才,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燃机排放后处理催化剂工作组组长。1982年8月至1986年7月天津大学电力及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1986年7月至1992年12月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组长;1993年1月至2002年4月历任成都中自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MBA专业学习;2007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四川元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2年11月至今任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20年6月至今任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陈耀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2年出生,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化学会催化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1年3月至1983年6月任四川大学化学系助教;1983年7月至1992年6月任四川大学化学系讲师;1992年6月至1993年12月任四川大学化学系副教授;1993年12月至今任四川大学教授、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2005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2013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

  3、李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1989年8月至1997年10月任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1997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4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9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陈翠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6年8月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飞医院会计;2006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今任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

  5、马仁虎,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任HH Tech Corp.,技术部工艺工程师;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Cummins. Inc技术研发部高级工程师;2018年12月至今任上海银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投资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粟山,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4月至2001年8月任上海大学校团委副书记;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任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物流经理;2005年9月至2007年2月任西门子威迪欧(芜湖)汽车电子有限公司IP事业部中心工厂厂长;2007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项目部总监;2012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2014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董事;2021年2月迄今,任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宁波双马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上海矽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简历情况

  1、尧命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2年3月至1996年2月任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助教/助研;1999年9月至2001年8月任大连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助理研究员;2001年6月至2004年8月任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教授;2004年9月至2021年2月历任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曹麒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7年7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师;2020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逯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讲师;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5年1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情况

  1、蔡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专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二级人力资源师。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任中国北方工业(集团)公司四川红光化工厂采购部主管、企划主管;2007年6月至2014年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及人力资源总监;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部长;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企管部企划主管;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企划主管;2016年7 月至2016年9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项目管理员;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5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代)。

  2、黄夕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专科学历。2004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广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业务跟单,2009年4月至2015年11月历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采购内勤、采购员,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副部长,2018年3月到2020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情况

  刘志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9年6月就读于四川大学物理化学专业;2010年7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测控分院,任研发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2018年3月起担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研发部部长、工艺副总师和柴油机产品线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

  1、龚文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南车集团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会计员;2008年1月至2013年5月历任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副主任、财务主任;2013年8月至2016年2月任成都桑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任四川桑莱特智能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2016年10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王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管理室主任;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管理室主任;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副部长;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2018年1月至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兼天然气催化剂技术副总师;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产品线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副主任、天然气催化剂技术总师;2020年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油催化剂技术总师。

  3、陈德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日本KDK株式会社中国公司及其OEM商四川绵阳启明星集团系长;2006年2月至2009年4月任台湾智宝集团上海分公司副理;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任英国华富集团成都分公司生产营运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浙江昱辉阳光集团四川分公司生产总监;2013年2月至2015年4月任广德国际集团生产总监;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胡淑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任成都泰格微电子研究所人事助理;2006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大道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08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运营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任成都考拉悠然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人力资源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5、蒋中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0 年2月任卡特彼勒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及项目工程师;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任成都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主管工程师;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任沃尔沃建筑设备技术有限公司项目主管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副部长;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部长;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部长、市场开发总监兼部长;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线总监。

  6、吴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12年2月历任四川红光机械有限公司市场部外贸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销售部副部长;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销售总监;2015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2月至今任四川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线总监。

  7、张志凤,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任青岛联信化学有限公司技术员;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工艺部技术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工艺部部长助理、产品工程室副主任、生产部副部长;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5年11月至2021年12月底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兼质量部部长。2021年9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制造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情况

  曾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投资专员;2020年5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红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132,599,280.73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核准,公司中自科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80,266.0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将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蔡红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选举蔡红女士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年12月3日在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启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132,599,280.73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在前述事项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事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5,191,245.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7,408,035.33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32,599,280.73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CDAA7070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25,191,245.40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下同)合计人民币117,780,266.09元,截至2021年11月15日,已支付金额合计104,122,230.67元,其中以募投资金支付金额为96,714,195.34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7,408,035.33元,置换金额为7,408,035.33元,自筹资金支付情况如下表:

  ■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32,599,280.73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CDAA70704),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自科技截至2021年11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自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

本版导读

2021-12-0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