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 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更换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建议聘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85人,注册会计师153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农、林、牧、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2018年-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2018年-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兵,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广田集团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广田集团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蔡永光,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15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9年

  2020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宁光美1年;陆明峰2年。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更换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建议聘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对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我们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居国内前列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审计要求。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万元。

  (四)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03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0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30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大湖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3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 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0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谢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并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谢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谢宁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谢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

  电话:0736-7252796

  邮箱:dhgf@dhszgf.com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03日

  附件:

  谢宁,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中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曾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0年7月份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0日

  至2021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9︰00 至 16︰00)。

  3、现场会议登记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园美、谢宁

  联系电话:0736-7252796 传真:0736-7266736 邮政编码:41500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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