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1-133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暨董事长袁金钰先生通知,获悉袁金钰先生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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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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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存在场外质押的托管单元中,托管股份情况性质无法区分,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场内质押高管锁定股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除存在因场外质押导致无法区分股份性质的托管单元以外的其他托管单元之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袁金钰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袁金钰先生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含有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袁金钰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3)袁金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质押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1-132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富苑工业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D栋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袁金钰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相关文件已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2021年11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9,690,0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018%。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9,052,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25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2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637,3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764%。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控股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194,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4.9960%;反对14,496,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3,272,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911%;反对14,496,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年度超额收益提取激励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2,625,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5612%;反对7,064,9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3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704,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10%;反对7,064,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颖、李新梅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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