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7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陈秀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5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秀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5,368,17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的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684,0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684,0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陈秀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陈秀峰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陈秀峰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68,408,503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陈秀峰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陈秀峰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2021年11月1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陈秀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陈秀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陈秀峰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目前承诺正常履行中。

  (四)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中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承诺解除日为:2021年12月6日。陈秀峰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日,陈秀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陈秀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7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297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无效宣告请求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赛尔格有限责任公司1(英文名“Celgard, LLC”)拥有的“共挤出的多层电池隔板”(专利号:200780042406.4)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审查结论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赛尔格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Celgard, LLC”),注册地址为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是美国的一家生产干法聚烯烃隔膜企业。

  一、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

  无效宣告请求人于2021年6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对上述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赛尔格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共挤出的多层电池隔板”(专利号:200780042406.4)的发明专利进行审查,请求宣告赛尔格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无效。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查,公司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无效宣告请求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赛尔格有限责任公司

  涉及专利:赛尔格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共挤出的多层电池隔板”(专利号:200780042406.4)的发明专利

  正文:根据专利法第46 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现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决定赛尔格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共挤出的多层电池隔板”(专利号:200780042406.4)被宣告全部无效后,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2970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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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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