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2021-12-14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参与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风光股份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风光股份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以下基金的托管人,风光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81元/股,现将本公司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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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参与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期货”)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永安期货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永安期货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以下基金的托管人,永安期货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97元/股,现将本公司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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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博时国证龙头家电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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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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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博时裕坤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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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博时裕坤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说明,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2月14日,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5日,共15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自2022年1月6日起(含该日)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或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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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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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5.2 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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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裕坤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5日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22年1月5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本版导读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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