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4)。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方宇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方宇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59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011,551,91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9.93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8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747,852,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392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51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63,699,01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546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4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5,284,4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62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8,33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07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50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56,945,6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13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方式为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 1.1选举叶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86,42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7507%,表决结果为通过。

  1.1.2 选举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81,748,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5184%,表决结果为通过。

  1.1.3选举张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80,474,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4551%,表决结果为通过。

  1.1.4选举史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9,713,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4172%,表决结果为通过。

  1.1.5 选举许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84,329,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6467%,表决结果为通过。

  1.1.6 选举刘中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83,887,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6247%,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六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1.1 选举叶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54,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1.5066%。

  1.1.2 选举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5,481,3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4.3488%。

  1.1.3 选举张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4,207,3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3973%。

  1.1.4 选举史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445,8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1.2310%。

  1.1.5 选举许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062,1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8.3020%。

  1.1.6 选举刘中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620,0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7.6248%。

  1.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王震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84,500,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6552%,表决结果为通过。

  1.2.2 选举杨央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80,248,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4438%,表决结果为通过。

  1.2.3选举陈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80,467,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4547%,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三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2.1 选举王震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232,9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8.5636%。

  1.2.2 选举杨央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980,6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0501%。

  1.2.3选举陈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4,199,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3959%。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周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81,35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4988%,表决结果为通过。

  2.2 选举虞舒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80,055,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4342%,表决结果为通过。

  2.3 选举应海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80,2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444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三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1 选举周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5,087,9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7462%。

  2.2 选举虞舒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3,788,2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1.7554%。

  2.3 选举应海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3,991,2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06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备战、陈萌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4点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经与会董事一致推选,会议由董事叶骥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叶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叶骥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1、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王震坡先生为主任委员,叶骥先生、许兵先生、刘中锡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杨央平先生为主任委员,叶骥先生、陈珊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珊女士为主任委员,张颖先生、杨央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4、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珊女士为主任委员,章玉明先生、杨央平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10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正式接任第七届董事会工作,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刚刚成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尚需时间完成,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议案》,决定延长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公司将在有关事项确定后,及时推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在换届选聘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10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的认真审议,选举董黎光先生、贺满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与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董黎光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历,工程师。2004年入职本公司,历任上海银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部负责人,南京中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经理,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本合约中心副总监,株式会社悦海堂常务副总经理,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成本合约中心总监。

  董黎光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黎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贺满昌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永丰金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助理、永丰金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敏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现任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经理。

  贺满昌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贺满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10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

  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5点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经与会监事一致推选,会议由监事周波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波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选举周波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10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暨召开

  第五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0年10月27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的监督下,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32亿元。2020年12月11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第一期投资款为8亿元(含履约保证金1.53亿元),第二期投资款为24亿元。自《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宁波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七(7)日即2020年12月21日内,梓禾瑾芯完成支付第一期投资款8亿元,最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期投资款24亿元,其中确保最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累计支付至少15亿元的投资款。

  2021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投资款支付进展公告 ”的邮件,邮件称:2021年11月12日00:06,公司管理人收到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发送的《说明函》及相关收款凭证等文件,上述文件显示,截至2021年11月11日梓禾瑾芯已经完成32.15亿元的出资实缴。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通知,通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今日支付人民币2亿元至公司管理人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人民币21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至公司管理人账户,剩余投资款等仍未支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 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的邮件,邮件称:在维护广大债权人权益以及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的基础上,在综合考虑梓禾瑾芯的融资进展、银亿股份主要债权人的意见以及债务人的态度等情况下,管理人经内部讨论后决定于2021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银亿股份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继续履行《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事宜。

  3.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年6月23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02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努力推进。

  一、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1.对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有财产担保债权的首期还款并支付了首期利息,合计金额为60,166,129.68元。

  2.对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债权人共131家,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现金清偿的共127家,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人民币121,618,305.00元;剩余4家债权人因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原因,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

  后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完成《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工作。

  二、《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

  1. 2021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投资款支付进展公告 ”的邮件,邮件称:2021年11月12日00:06,公司管理人收到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发送的《说明函》及相关收款凭证等文件,上述文件显示,截至2021年11月11日梓禾瑾芯已经完成32.15亿元的出资实缴。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通知,通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今日支付人民币2亿元至公司管理人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人民币21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至公司管理人账户,剩余投资款等仍未支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的邮件,主要内容如下:

  为推进银亿股份重整工作,经债权人委员会提请债权人会议主席并经宁波中院确认,管理人于2021年11月3日发起银亿股份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将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应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至2021年11月11日,如期限届满仍未全额支付剩余13亿元重整投资款的,则管理人应根据《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规定履行协议终止程序”议案。

  截至2021年11月11日,梓禾瑾芯已经完成32.15亿元的募资,但仅累计向管理人支付了19亿元投资款,暂剩余13亿元未支付。银亿股份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董、监事会换届事宜。根据2021年11月25日银亿股份发布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以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4)显示,银亿股份将于2021年12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上述情况,在维护广大债权人权益以及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的基础上,在综合考虑梓禾瑾芯的融资进展、银亿股份主要债权人的意见以及债务人的态度等情况下,管理人经内部讨论后决定于2021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银亿股份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继续履行《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事宜。

  根据2021年11月3日银亿股份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采用非在线视频通讯群组等其他非现场方式召开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议案,本次债权人会议将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管理人将于表决通道正式开启前,依法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并将表决事项和其他会议相关文件发送至债权人供审阅,债权人只需按照表决规则的规定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投票即可。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后续短信提示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将采用“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通道将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开启,请参加会议的各位债权人务必按时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积极行使表决权利。

  三、风险提示

  1. 目前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虽已完成32.15亿元的出资实缴,但截至本公告日,梓禾瑾芯累计支付人民币21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至公司管理人账户,剩余投资款等仍未支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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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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