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8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莱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购销合同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宁波燎原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电器”或“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之框架协议》。为稳定和加强客户关系,公司与客户就未来新年度的销售业务签订框架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燎原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框架协议之“甲方”)

  (2)法定代表人:祝贤定

  (3)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

  (5)统一信用证代码:91330200144480496M

  (6)主营业务:电器开关、电气成套设备、箱式变电站、封闭式母线槽、电缆桥架、电工器材、电线、电缆、电子元件、绝缘材料、电器辅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

  2、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购销标的的范围、合作期限及合作金额

  燎原电器向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35千伏、10千伏、0.4千伏等级的高低压电器开关成套设备产品,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期限内,燎原电器承诺总采购金额不低于3.3亿元。

  2、产品报价

  双方同意,产品报价应综合考虑双方各自的成本、售后服务、订单规模及持续情况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3、交付、验收与付款

  3.1若公司向甲方交付的是产品(指不附带安装工程或仅附带少量不影响交

  付实质的工程),验收时点为公司送货至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的时点,甲方签收货物时应进行检验,甲方签收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2若公司向甲方交付的是产品加工程,验收时点为产品交付且工程实施完毕。分批交付实施的,应分批验收。甲方不得以整个订单未全部完成为由推迟验收。

  3.3交付与验收标准应按照双方在本协议的约定或双方其他约定进行,甲方不得以甲方之最终客户未完成验收为由推迟验收。经甲方验收无误或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甲方最终客户未验收通过或提出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与乙方无涉。

  4、信用期、赊销额度

  4.1在本框架协议下的每笔订单,公司给予甲方3个月的应收账款信用期。

  信用期指:从公司的交货并自甲方验收合格后公司开具发票之日起至甲方支付货款的期间,但是甲方个别订单遇有特殊供货时间安排等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甲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放宽信用期限。

  4.2若甲方有逾期情况,则公司有权拒绝订单和拒绝发货,公司因备货产生

  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3赊销额度:双方同意,合作期限内,公司给予甲方的应收账款总赊销额度余额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

  三、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年度公司业绩不造成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 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 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 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次框架协议签订为公司经营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交易双方建立更深一步的长期战略合作,进一步增 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风险提示

  本次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是双方今后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协议中约定的合作目标是双方依据合作愿景确定的目标,可能受政策及市场环境影响,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存在不确定性。后期双方将另行签订销售协议及相关协议,能否顺利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销售合同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8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购销合同框架协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8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12月9日-12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2.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21-56,公司股东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通商”)、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新创”)与深圳宝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同科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洲际通商将其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股份转让给宝同科技,晟新创将其持有的1500万股股份转让给宝同科技。截至本信息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公司及各方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权转让后,宝同科技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宝同科技已聘请财务顾问对本次股权转让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并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拟现金收购祝贤定持有的宁波华元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已终止,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披露 《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21-079.

  6、公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经核实,宝同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目前获悉的信息,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退市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该二项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 14.3.11的规定,如公司2021年度出现:(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本节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1-12-1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