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68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发出通知,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陈炜明、欧瑾、张渝民。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测医药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保障核心人员稳定,助力公司及子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修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等违法违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二期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等违法违规情形。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事项。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7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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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6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分别为:万峰、申屠献忠、陈砚、刘极地、程虹、曾繁礼、程海晋。会议由董事长万峰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增强华测医药的资本实力,促进未来业务发展,充分调动华测医药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员工与公司利益的长期绑定,进一步挖掘公司的成长动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华测检测管理层与董事长万峰先生共同参与跟投,有利于对其建立长期有效的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健的发展。

  公司关联董事万峰先生、申屠献忠先生、陈砚先生参与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子公司上海华测品创医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医药”)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和修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华测医药员工持股平台和公司管理层持股平台的参加对象、参与金额、权益处置等事项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行使;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关联董事万峰先生、申屠献忠先生、陈砚先生参与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后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陈砚先生属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陈砚先生属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82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0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申屠献忠先生、陈砚先生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1年12月29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6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3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26万股,行权价格为6.025元/股。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2065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测JLC3,期权代码:03632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13元/股。

  6、2019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评价结果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19年5月28日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6.13元/股调整为6.095元/股。同时,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9.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6.095元/股调整为6.06元/股。

  9、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095元/股调整为6.06元/股。

  10、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评价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4.2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6.06元/股调整为6.025元/股。

  13、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06元/股调整为6.025元/股。

  14、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考核评价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5、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26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8年股票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行权期间为2021年12月17日-2022年12月16日),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7日,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将于2021年12月16日届满。

  (二)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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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 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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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6.025元。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自 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无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上市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1,672,688,214股增加至1,680,948,214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八、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说明

  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利润分配,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6.095元/股。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利润分配,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095元/股调整为6.06元/股。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06元/股调整为6.025元/股。

  九、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次行权等待期已届满,公司层面已达到第三个考核期的考核目标,3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38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事项。

  3、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4、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已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测检测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70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自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自2017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18日)。

  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7年8月30日收盘,“兴全睿众华测检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票10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成交金额4,950.0373万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4.8199元/股。

  2019年5月13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2019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1年8月18日。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延期及变更事项出具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9年9月11日“兴全睿众华测检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持有公司股份550万股,成交价格为12.19元/股。2020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110万股,成交价格为26.95元/股。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8月18日。

  截至目前,公司“兴全睿众华测检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367万股,占总股本0.22%。

  二、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情况

  由于部分持有人离职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决定取消已离职持有人参与资格,新增韩瑜、冯子科等核心管理人员受让离职人员份额。结合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数量、人员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调整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管理骨干、业务骨干,总人数从不超过54人增加至不超过100人。持有人名单及份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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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修订的影响

  本次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有助于推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修订的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8日,公司首期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1年12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下转B83版)

本版导读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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