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
(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7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

  (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11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11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杜斯宏先生因工作变动,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朝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5)、《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现将本次修订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7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4:4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

  2021年12月24日(周五)。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拟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2022-2024年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拟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2-2024年度)〉的议案》。

  (二)议案有关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涉及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八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2022-2024年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7)、《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4)、《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7)、《公司章程(修订稿)》《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拟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1)、《关于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2-2024年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2)、《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6)、《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77)、《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或文件。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米拓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至议案四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权利。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9)。

  三、提案编码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8日9:00~11:30和14:00~16:30;

  2021年12月29日9:00~11:30和14:0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舒女士

  2.联系电话:0812-3385366

  3.传真:0812-3385285

  4.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五楼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617067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9”,投票简称为“钒钛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的时间:2021年12月31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投票说明:

  ■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7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9:00~11:30和14:00~16: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接受不认同其投票意向的股东的委托。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钒钛”、“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米拓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公告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米拓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米拓,男,1984年6月出生,北京大学双学士,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硕士,在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证券投资银行部任职多年,是业内少有的兼具一级股权投资、二级证券投资、期货投资、投资银行实操经验及实业公司管理运营经验的投资专家,具有超过10年横跨钢铁行业、互联网行业、金融投资行业的实操经验。曾任找钢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黑色产业投研院)董事总经理,现任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股权激励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表决理由: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业绩指标的设定也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员工及核心骨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攀钢钒钛

  公司证券代码:000629

  法定代表人:谢俊勇

  董事会秘书:罗玉惠

  联系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联系电话:0812-3385366

  传 真:0812-3385285

  电子邮箱:psv@pzhsteel.com.cn

  邮政编码:617067

  (二)本次征集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78)。

  (三)本投票委托征集公告签署日期:2021年12月13日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9:00~11:30和14: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个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本人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收件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7067

  联系电话:0812-3385366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其他

  (一)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二)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三)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征集人:米拓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米拓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7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杜斯宏先生因工作变动,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杜斯宏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杜斯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斯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杜斯宏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谢俊勇先生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马朝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时经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决定提名马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马朝辉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对杜斯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马朝辉先生简历

  马朝辉先生,1971年3月出生,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攀钢集团攀枝花钛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海绵钛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海绵钛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轨梁厂副厂长、厂长,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综合运营总监、化检验与计量总监),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改善部总经理等职。

  马朝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马朝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7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修订后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77)、《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修订后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77)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一)修订后的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四)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七)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第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7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谢俊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马朝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同意马朝辉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总经理杜斯宏先生因工作变动,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朝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确定的激励对象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等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形成《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77)、《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总经理杜斯宏先生因工作变动,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朝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股份数量,并相应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77)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31日(周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一)《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四)《关于提请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七)《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拟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2022-2024年度)〉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拟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2-2024年度)〉的议案》。

  有关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78)。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本版导读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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