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郑林军先生、章映影女士(章映影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在本次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 2 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胡振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提名郑林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提名章映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提名曹骥先生、桑宏宇先生、赵群武先生、俞平广先生(俞平广先生现任公司监事,在本次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徐亚明女士、陈林林先生、钱彦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亚明女士、陈林林先生、钱彦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亚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郑林军先生、章映影女士(章映影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在本次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胡振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骥先生:男,1952年出生,69岁,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4月-1999年1月,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厂长;1999年1月-2017年3月,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1月-2015年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桑宏宇先生:男,1973年出生,48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1999年8月任中国轻工总会杭州机械设计研究所技术开发部技术员;1999年9月-2015年5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设计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月-2015年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杭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赵群武先生:男,1974年出生,47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2015年5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技术员、研究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2015年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所所长;2015年11月-2017年2月任杭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研究所所长;2017年2月至今任杭可科技董事、研究所所长。

  俞平广先生:男,1965年出生,56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2015年6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技术员、项目担当、研究所长;2015年11月至今,任杭可科技监事。

  陈林林先生,男,1974年出生,浙江嵊州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2004-2008)、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2017)、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2017-2020),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徐亚明女士,女,1954年出生,现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1982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与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1997年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75至1978年9月任昆明、云南金马矿山机械厂、财务科、总账会计; 1982年7月至1987年8月,任职于四川省纺织工业厅、计财处(承担全省纺织工业成本分析及纺织简报);1987年8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其中:1991年至2005年期间曾担任会计理论教研室、财务会计教研室、财务会计系主任。

  钱彦敏先生,男,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至1995年9月,任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经济与贸易学院讲师;1995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系主任;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经济系研究员、加中学者交流项目访问学者;2001年9月至2012年8月,任加拿大Scotia Bank风险分析师;2004年9月至今,任浙江大学金融学院研究院研究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林军先生:男,1966年出生,55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8月-2015年5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技术员、计划部部长;2011年11月-2015年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息计划部部长、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杭可科技监事会主席,项目工程部部长。

  章映影女士:女,副总经理,1966年出生,55岁,高中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2015年6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员工、车间主任、制造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2015年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制造部长;2015年11月-2017年2月任杭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杭可科技副总经理。

  胡振华先生:男,1984年出生,37岁,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4月-2004年10月任杭州杭可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调试工程师;2004年10月-2015年6月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销售员;2015年7月-2016年11月任杭可科技销售员;2015年11月至今任杭可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三工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 2021 年 12月 27 日 (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一楼接待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

  邮编:311231

  电话:(0571)82210886

  联系人:傅风华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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