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
公告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104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为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就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明德乡绥河村上绥河屯

  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石材、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开采及深加工块石、石子、条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李文龙和王磊各持股50%出资设立。自然人王磊为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0.13%,未超过7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与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4、资信情况

  经核查,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贰佰肆拾肆万捌仟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 个月

  6、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价格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租赁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关联股东王磊、李文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与销售,有利于拓宽销售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严格按照公司对完担保条件筛选,并要求客户关联股东就公司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措施,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相关利益的情形。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信誉良好且具备公司对外担保条件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能够有效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挖掘客户资源,促进你公司经营资金的回笼。公司要求客户关联股东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以及提供反担保措施将担保信用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风险总体可控。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资源,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按照对外担保的条件严格筛选、谨慎管理,要求被担保对象即公司客户就公司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措施以加强风险控制。目前公司客户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经营,资产、资金、资信状况良好,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风险。

  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用的履约义务提连带责任回购担保相关事项的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91.9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同时通过诉讼方式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相关诉讼已胜诉,被担保人尚需向公司支付187.56万元及资金利息。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103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

  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拟为公司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业务合作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公司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合作并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具体情况:由公司向永赢租赁推荐拥有设备的最终用户即公司客户,并经永赢租赁审核、评估后作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人。在《业务合作协议》期限内,永赢租赁、公司及客户将采用直接融资租赁的模式开展业务合作。由永赢租赁、公司及客户(承租人)三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永赢租赁向公司购买客户(承租人)指定的租赁设备,并由永赢租赁与客户(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直租-零售)》,将租赁物出租给客户(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向永赢租赁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在触发约定的回购情形时,公司根据永赢租赁《回购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将向永赢租赁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向永赢租赁支付相应价款,回购租赁物。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的信誉良好并满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客户条件、经永赢租赁审核符合融资条件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且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价格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租赁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担保额度:以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具体业务发生时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公司后续将与被担保人协商,在实际签署合同过程中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销售产品向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服务,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董事会同意上述因为销售公司产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融资租赁回购担保,并采取严格的筛选条件与风险把控措施,是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出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该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前述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融资租赁回购担保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风险可控,监事会同意为销售公司产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向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91.9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同时通过诉讼方式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相关诉讼已胜诉,被担保人尚需向公司支付187.56万元及资金利息。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107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暨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092,9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423%)的董事、副总经理杨中民先生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7月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85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杨中民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85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杨中民先生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杨中民在公司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中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中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杨中民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杨中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成都大宏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10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与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推荐租赁客户一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44.8万元与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10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德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为公司推荐的租赁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本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推荐租赁客户一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并为该租赁客户提供额度不超过244.8万元与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104)。

  本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本版导读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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