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9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1-12-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讯飞”)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55,0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14%,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04名。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15日。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拟向1,9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727.27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409%;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9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科大讯飞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杨克志等9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93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2,722.4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0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年12月15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上市。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邢存岭等5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5名人员拟获授的3.74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郑昕鑫、刘勋亮等28名激励对象因待离职、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2.20万股。鉴于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1,900人,授予股份数量变更为2,686.4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1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36人离职、1人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3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2,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1,864人。2021年5月28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当选监事、59人离职,公司拟对相关6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44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1,804人。同时,因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8.08元/股。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年1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10万股以上的重要骨干员工未出现一人离职,公司在激励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之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64名激励对象中,有1人当选职工监事、59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6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限条件的人员为1,804人。

  3、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

  对于按照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的条件:以2019年为基准年度,在2020至2022年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成就情况:经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0.25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29.23%。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激励对象上年度考核C档及以上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100%;考核D档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60%,其余40%公司回购注销;考核E档解除限售0%,公司100%回购注销”。

  成就情况: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前述1,804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C档及C档以上。

  综上所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有1,804名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地解除限售条件。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1年1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披露于2021年11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除本公告中“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所列情形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55,0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3414%。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04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股份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如下:

  ■

  同时,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24,249,200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5日授予完成并登记上市,受上述因素影响,预计公司2021年12月15日的股本结构如下:

  ■

  五、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5、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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