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简称:*ST德奥 公告编号:2021-062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审议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给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曹施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安明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林镇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董美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武崇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陈阳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吴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刘书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王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林立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审议议案的有关内容请详见2021年1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的表决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以及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21年12月24日16:3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7-88374384

  联系传真:0757-8837499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2823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0,投票简称为德奥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填票说明:

  1、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附件3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st德奥 公告编号:2021-063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2日,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 责,基于独立公正的立场,出具的各项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具备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4层A24,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财政部和证监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

  中兴财光华2020年底有合伙人143人,比上年增加16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7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多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2020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7,75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中兴财光华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4、项目成员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王振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力群,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项目实践经验,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复核业务,具有丰富的项目风险控制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近三年因执行上市公司业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表,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结合在2020年报审计工作中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的沟通情况,认为项目组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有关文件的核查后,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财政部和证监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在对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具备良好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简称:*ST德奥 公告编号:2021-061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2、一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审议的议案一投了弃权票。

  2021年12月13日,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2日以微信及电话送达。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美霖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及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目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2年2月届满。鉴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区燕思女士已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日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提名王胜先生、林立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监事王文玺先生对议案投了弃权票,理由如下:

  对于公司目前情况,事实是否厘清,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对此作出明确的陈述。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胜先生,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大学本科,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任西藏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驻拉萨办事处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21年7月任西藏恒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林立贤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汕头市朝阳区第六小学教师,深圳市吴芝磁头厂线长,深圳市捷敏电路板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深圳市云柜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立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ST德奥 公告编号:2021-060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2、三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投了弃权票,一名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议案四投了弃权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图教育”)于2021年12月7日发来加盖公章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函而召开。

  4、2021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曹升转来的国浩(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函》,称迅图教育的公章处于共管状态中,迅图教育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存疑。

  公司收到上述《律师函》后,独立董事经内部沟通,认为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应在充分保证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才能召开,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需要请公司律师或第三方机构就股东提案有效性、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否合法合规等关键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消除合规性风险。在此之前,会议需暂缓召开。

  5、2021年12月9日,迅图教育法定代表人方康宁出具了承诺函,就迅图教育公章真实性及其使用有效性作出了保证承诺。2021年12月10日,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6日〈关于提议召开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相应议案法律效力的法律意见书》,龙浩律所经核查后认为,迅图教育向公司提出的提案合法有效。2021年12月12日,迅图教育应公司要求向公司发来了公安局印章管理的备案文件。

  6、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无相反证据的前提下,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署文件,因此公章真伪的结论应不实质影响迅图教育提议函的有效性,况且尚未存在有效认定迅图教育公章真伪的结论意见。因此,公司谨慎核查后决定召开董事会对股东提议事项进行审议。

  7、因公司股东曹升转来的《律师函》称迅图教育出具的文件真实性存疑,如若后续迅图教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经生效判决认为定为无效,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无效或被撤销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1年12月12日,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以微信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施施女士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独立董事。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2年2月届满。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曾国军先生、杨振玲女士、桂芳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日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提名曹施施女士、安明新先生、林镇生先生、董美丽女士、武崇利先生、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核,上述股东提名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候选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同时,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戚勇提出了弃权,意见如下:

  根据各股东方目前提供的资料情况,无法对议案做出明确的判断,故投弃权票。望有关各方通过协商,有效管控并尽快解决分歧,使股东和公司利益得到保障。

  董事宋子超提出了弃权,意见如下:

  根据各股东方目前提供的资料情况,无法对议案做出明确的判断,故投弃权票。望有关各方通过协商,有效管控并尽快解决分歧,使股东和公司利益得到保障。

  董事陈国辉提出了弃权,意见如下:

  根据各股东方目前提供的资料情况,无法对议案做出明确的判断,故投弃权票。望有关各方通过协商,有效管控并尽快解决分歧,使股东和公司利益得到保障。

  独立董事杨振玲提出了弃权,意见如下:

  根据各股东方目前提供的资料情况,无法对议案做出明确的判断,故投弃权票。望有关各方通过协商,有效管控并尽快解决分歧,使股东和公司利益得到保障。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独立董事。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2年2月届满。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曾国军先生、杨振玲女士、桂芳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日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提名陈阳飞先生、吴强先生、刘书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核,上述股东提名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候选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陈阳飞先生、吴强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签署承诺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同时,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戚勇提出了弃权,意见如下:

  根据各股东方目前提供的资料情况,无法对议案做出明确的判断,故投弃权票。望有关各方通过协商,有效管控并尽快解决分歧,使股东和公司利益得到保障。

  董事宋子超提出了弃权,意见如下:

  根据各股东方目前提供的资料情况,无法对议案做出明确的判断,故投弃权票。望有关各方通过协商,有效管控并尽快解决分歧,使股东和公司利益得到保障。

  董事陈国辉提出了弃权,意见如下:

  根据各股东方目前提供的资料情况,无法对议案做出明确的判断,故投弃权票。望有关各方通过协商,有效管控并尽快解决分歧,使股东和公司利益得到保障。

  独立董事杨振玲提出了弃权,意见如下:

  根据各股东方目前提供的资料情况,无法对议案做出明确的判断,故投弃权票。望有关各方通过协商,有效管控并尽快解决分歧,使股东和公司利益得到保障。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登于2021年1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登于2021年1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2)。

  独立董事杨振玲提出了弃权,意见如下:

  因为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本人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投了弃权,因此对本议案也弃权。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施施女士,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0年9月-2014年6月于广东海洋大学学习;2014年1月至2021年8月任深圳市中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曹施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康宁的外甥女,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安明新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指导员、队长、股长、副主任、副处长、政治委员等职务,军队转业后任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4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明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林镇生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亚力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镇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董美丽女士,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0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于华南农业大学学习,董事会秘书执业资格。2015 年3月至今于深圳市中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裁助理、董秘助理、法务部副总经理。董美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武崇利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酒泉卫星发射基地测控系统工程中心主任研究员、某系列课题重大项目组副组长、组长、主任,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酒泉卫星发射基地测控系统工程中心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秘书长。武崇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黎明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至1989年在重庆电机厂经营计划处从事销售工作。1989年至1992年任重庆长寿县五交化公司交电部经理。1992年至2000年任重庆长寿旅游实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3年任四川川投电冶有限公司供销部经理。2003年至2008年任重庆国藩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6年任北城致远集团一公司营销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重庆赛多力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副总经理。黎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阳飞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2年1月先后历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2年3月至2017年12月先后历任四川省博焱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陈阳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吴强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北京军区某部转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具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为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不良资产清收事业部负责人、私募基金部负责人、证券与资本部项目主办人。吴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刘书锦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甘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八部部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杭州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深圳)执行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兼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79)、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57)、深圳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002875)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本版导读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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