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3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6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电子”)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36.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24.088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9,130.1959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93.89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25004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申请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三)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

  (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

  (五)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六)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次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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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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