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12-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徐卫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谨慎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2.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2.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2.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 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B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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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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