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021-12-22 来源: 作者:

  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1年12月22日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于2021年12月16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1年12月21日完成,修订后的《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1年12月21日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1年12月14日披露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700-5566

  电子信箱:service@cxfund.com.cn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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