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1-12-2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8名,实际到会监事8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周一晨先生连任本行监事、李健女士连任本行外部监事,任期三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一晨先生,2002年7月获得北京行政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2004年6月加入本行监事会,现任泰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基金小镇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基金小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基金小镇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董事,北京市工商联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周一晨先生曾任北京市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一届、十二届常委,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周一晨先生于1995年7月至1999年7月任北京金安星辰公司总裁,1992年5月至1995年7月任北京凯悦食品公司董事、总经理,1990年7月至1992年5月任房山物资局木材公司业务二部经理。

  2、李健女士,1997年获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2月加入本行监事会。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导师,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市场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李健女士于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2003年获国家教学名师奖,2004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理论与政策。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0名(魏德勇董事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张东宁董事委托杨书剑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杨书剑董事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二级分行发展规划有效性延期方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与应急计划管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东宁先生、杨书剑先生、魏德勇先生(Johannes Hermanus de Wit)连任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刘振东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提名张光华先生、赵丽芬女士、杨运杰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与选举办法〉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东宁先生,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张东宁先生具有30余年金融从业经验,在1996年北京银行成立之初即加入北京银行,历任人力资源总监、上海分行行长,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行长,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曾荣获2015年度“中国企业十大人物”、2015-2016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2015-2016年度“北京市优秀企业家”、“2017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最具社会责任银行家”、“2019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19年度“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社会责任杰出人物”等荣誉称号。

  2、杨书剑先生,1991年获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4年获吉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1997年加入本行,2014年5月加入本行董事会。2017年12月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杨书剑先生于 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本行副行长,2007年8月至2018年8月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期间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兼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兼任本行石家庄分行行长。荣获“2019-2020年全国金融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2021年度中国企业十大人物(国有企业)”称号。

  3、魏德勇(Johannes Hermanus de Wit)先生,荷兰国籍。1987 年毕业于荷兰乌得勒支大学,获地理学硕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和荷兰伊拉斯谟大学,均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3年12月加入本行董事会,同时于2013年12月至今担任本行副行长,负责零售业务。魏德勇先生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ING银行(土耳其)零售银行首席执行官,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ING 直销银行(英国)首席执行官,2002年7月至2008年1月任ING人寿保险(日本)总裁兼首席执行官、ING共同基金(日本)主席,2001年8月至2002年6月任ING集团总部(荷兰)项目经理,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任ING人寿保险(智利)战略与商务总监,1997年6月至1998年9月任ING Afore Bital 养老基金(墨西哥)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成员,1989年4月至1997年5月期间担任 ING 人寿保险(荷兰)集团内团体养老金团队负责人和荷兰西部区域团体养老金业务负责人等多个管理职位,1987年11月至1989年3月任荷兰皇家海军中尉,1986年8月至1987年11月任荷兰巴克咨询公司顾问。

  4、张光华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社会价值投资联盟主席团成员。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加入本行董事会。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副董事长,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5、赵丽芬女士,中央财经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7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18年12月加入本行董事会。1985年7月起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至今。期间,1991年12月-1993年6月在日本筑波大学作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现兼任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经济学总会副会长、首都女教授协会理事、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杨运杰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2018年12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在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彭吉海先生的书面辞呈。彭吉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行董事职务。彭吉海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任本行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吉海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2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2日

  至2022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之后,2022年1月6日之前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4:30 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为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股东如到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2022年1月6日前,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实登记有无

  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期行程等信息。

  (2)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

  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普通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本版导读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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