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下午15: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的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2,609,0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9.38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4,325,7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7.6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283,23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724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11,6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8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10,6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839%。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09,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对该提案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09,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利平、唐小斌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1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拟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24,6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24,6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224,600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影响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发行的“瀛通转债”自2021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可进行转股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以实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转股情况为准,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三、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可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2、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2月13日9:0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69-83330508

  5、传真号码:0769-83937323

  6、电子邮箱:ir@yingtong-wire.com

  7、邮政编码:523570

  8、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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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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