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8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3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14:30

  1.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常张利

  1.5现场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7,329,809,777股,占公司总股本8,348,805,927的87.794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323,355,696股,占公司总股本8,348,805,927的87.717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6,454,081股,占公司总股本8,348,805,927的0.07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邵丽娅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29,809,777股,经表决,同意为7,329,645,677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9978%;反对为153,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为11,0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为7,361,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95%;反对为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43%;弃权为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2%。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29,810,777股,经表决,同意为7,329,645,077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9978%;反对为153,4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为11,3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为7,361,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5%;反对为1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83%;弃权为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2%。

  审议结果:该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邵丽娅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该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二一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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