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2-01-0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0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1月24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6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20日、21日(9:00-11:30,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1月21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邮箱:office@binjiang.com.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82,474.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92%。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5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预计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授权期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以在参股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台杨帆慈悦置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4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森然御府1幢904室

  法定代表人:洪斌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新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50%、40%和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开发项目:系江山慈悦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4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昆溪社区下昆溪小区外坞门

  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和杭州建杭新晟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5%和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开发项目:系东阳上品家园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参股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82,474.48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9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75,078.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五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5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预计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2022-006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2-007号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本版导读

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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