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2-01-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本次计划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8.4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在本次回购方案中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1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3,264,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152,000,000股的0.28%,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6.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1元/股,成交总金额20,316,904.98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9,697,3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7,424,32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本版导读

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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