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
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2-01-1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

  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股东张敏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1月14日收到股东张敏先生《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获悉股东张敏先生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共计352,4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其减持过程中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1、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因资金需求,自减持计划公司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4,983,3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39.16%。

  2、误操作情况

  2022年1月14日,因操作不当,张敏误将“卖出交易”操作为“买入交易”,成交数量为352,400股,成交价格12.55元/股,成交金额4,422,620元,前述买入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构成短线交易。

  3、本次交易具体情况

  ■

  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所产生收益为-35,240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短线交易股份-买入成交均价*短线交易股份=12.45 元/股*352,400股-12.55 元/股*352,400股=-35,240元)。

  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张敏先生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经了解,张敏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为操作失误所致,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626,337股。

  二、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张敏先生亦积极配合、主

  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规定,应没收张敏违法所得,但本次误操作未产生收益。

  (二)上述违规行为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张敏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在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今后会严格执行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拟减持股份计划减持公司股份进行了预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张敏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根据股东张敏先生自身安排,决定调整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目前实施的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2、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张敏先生的首发、定增及转增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

  ■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2年1月1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截止本公告日共计减持4,982,700股股份。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因张敏先生在2022年1月14日减持公司股份时误操作买入352,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敏先生共持有方正电机股份33,626,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及减持进展情况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张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张敏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本版导读

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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