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公告

2022-01-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中的规范性文件及持有人情况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修订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中的规范性文件和持有人情况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变更条款如下:

  1、规范性文件的修订

  修订前:“《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修订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持有人情况的修订

  修订前:“为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829,918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的19.53%。预留份额由公司股东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认购并代为持有,预留份额在被认购前,不具备与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加对象及认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

  修订后:“为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829,918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的19.53%。预留份额在被认购前,不具备与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变更有利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4、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执行员工持股计划。

  四、律师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2-01-2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