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3-11 来源: 作者:

  (上接B29版)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丽茵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航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

  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有关项目的延续性,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度仍需向银行申请授信。根据2022年度经营计划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10亿元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金额明细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的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各子公司、各授信银行之间的授信金额和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东阳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厉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节能灯、电子镇流器、照明电器及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65.75万元,净资产1,408.16万元,营业收入8,628.01万元,净利润25.98万元(经审计)。

  (二)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倪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9,000.15万元,净资产6,873.39万元,营业收入341,911.43万元,净利润-825.81万元(经审计)。

  (三)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聂李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大道北侧,经营范围为节能灯及照明电器、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205.51万元,净资产36,680.11万元,营业收入148,192.21万元,净利润8,323.63万元(经审计)。

  (四)上海良勤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33.33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7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555号,经营范围为汽车灯具、汽车内饰、模具制造,从事汽车零部件检测领域内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770.40万元,净资产10,991.06万元,营业收入9,272.67万元,净利润-503.58万元(经审计)。

  (五)浙江得邦车用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东永路8号(10号厂房),经营范围为车用照明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44.07万元,净资产1,812.88万元,营业收入12,894.31万元,净利润617.92万元(经审计)。

  (六)东阳得邦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东永路8号,经营范围为灯具与驱动电源的制造、研发、设计与销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665.18万元,净资产3,049.44万元,营业收入30,243.65万元,净利润43.56万元(经审计)。

  (七) 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杜国红,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LED照明灯具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灯杆、高低压配电设备、计算机硬件设备、喷泉设备、雾森设备、音响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产品的销售;照明成套系统、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及智能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及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多媒体技术的开发、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室内外照明工程、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工程、园林绿化及生态景观工程、高低压电气及送变电工程、户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节能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431.07万元,净资产12,711.01万元,营业收入28,099.11万元,净利润182.74万元(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发表同意意见。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除外);公司对子公司浙江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75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8.9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额度共计人民币12亿元,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等,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产品期限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及净值型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本年度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其他流动资产总和的93.83%;公司最近12个月内实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0。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等,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1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同时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此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累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存在到期时外汇市场价格优于合同约定的外汇价格的情况。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业务专业性强,实施过程复杂,可能存在因操作人员专业水平不足造成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应收账款账期进行外汇回款预测,可能存在预测不准确和应收账款逾期而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4、履约风险:该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决策,同时授权各公司董事长决策该业务的实施和履约。

  2、公司安排娴熟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辅导,并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3、公司严禁超过正常收汇规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1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日任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日就任,选举完成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倪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窦林平先生、卫龙宝先生、叶慧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上述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1日任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当日就职,任期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洁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文财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胡天高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副行长。现任公司董事;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厉宝平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东阳市第八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助理、总裁工作室副主任、人才劳资委副主任,投资监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倪强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照明电子部部长、副总经理。2011 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窦林平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照明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兼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卫龙宝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食物经济与农商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杭州联合银行独立董事。

  3、叶慧芬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厉国平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横店派出所副所长、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法纪总监、审计总监;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葛向全先生,1974年出生,MPAcc、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硕士、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硕士,曾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监事;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与资本管理中心总监;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洁伟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车间计划助理、董事长秘书;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采购部结构件采购员。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1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注:1、因本次章程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修订完成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注:1、因本次议事规则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规则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修订完成后,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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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五、、备查文件

  1、《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1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决策程序规定,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所做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能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对方资质良好,能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的要求。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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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预计额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下转B31版)

本版导读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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