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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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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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度,公司全体同仁上下一心,奋力拼搏,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自加压力,攻坚克难,作为公司战略发展重点的锂电池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LED业务从普通照明领域向背光领域的转型也初见成效,公司整体业绩持续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8,049.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80%;实现营业利润82,943.01万元,同比增长133.24%;净利润70,971.01万元,同比增长15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12.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09%。
1、锂电池业务
报告期内,受“无绳化和国产替代”双重趋势叠加影响,高品质三元圆柱锂电池市场需求增速远超预期,且增长持续性确定。作为全球小型动力锂电池优质产品的代表企业,江苏天鹏一直受制于产能瓶颈,产能建设成为202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张家港二期项目建设,于2021年第四季度逐步投产,进入产能爬坡阶段,预计2022年度公司锂电池产量达到7亿颗;同时,公司在淮安市投资布局新建锂电池生产项目。淮安工厂一期项目也正在按计划建设中,目前已实现厂房封顶,进入装修阶段,预计2022年四季度开始投产,达产后公司锂电池年产能将达到12.5亿颗;淮安工厂二期工程的建设也在推进中。
面对锂电池行业整体需求的高速增长,江苏天鹏也通过长期的合作及良好的口碑,一直是材料供应商力保的重点客户,原材料供应得到充分保障。
报告期内,以碳酸锂为代表的锂电池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积极应对,多管齐下,通过提高销售价格进行成本传导、提升生产效率以降低单位成本、提升产品结构等多种措施,保持了毛利率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江苏天鹏坚持提供高端产品、服务高端客户的理念,客户结构不断优化。凭借公司在高倍率电池细分领域的产品性能、品牌优势及良好的服务,江苏天鹏与BOSCH、Stanley Black&Decker、TTI、Makita、Metabo、EINHELL等国际知名品牌互信不断加强,江苏天鹏已逐步成为其可信赖的重要供应商,订单量持续快速增长。
同时,伴随江苏天鹏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研发资源投入能力也快速提升。公司逐步打造完善的研发体系,提升研发能力,基础研究与重点产品研究并重,同时保持对最新锂电池技术的跟踪。江苏天鹏已形成了多梯次产品研发储备,确保公司产品未来持续保持竞争力,并为未来更广阔的应用领域拓展进行了技术和产品储备。报告期内,公司已推出系列21700高倍率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26.74亿元,同比增长84.80%。江苏天鹏实现净利润约5.37亿元,锂电池业务净利润贡献居公司各项业务之首,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达到近80%。
2、LED业务
报告期内,LED业务坚定不移的持续推动公司产品从普通照明领域向背光领域的转型,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报告期内背光产品销量较2020年度增长约400%,总体营收占比达到20%左右。
在技术研发及产品方面,公司持续研发投入,形成了多项行业先进工艺并已申报多项专利,技术水平与良率持续提升,形成了(手机/TV)背光、植物照明/LED车灯高端照明领域极具竞争力的中高端产品体系,尤其大尺寸倒装技术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公司MiniLED产品也已逐步进入多家知名终端厂商,开始稳定出货。
在客户拓展与服务方面,为更好的贴近市场、服务客户,公司新设及优化产品管理、市场开拓及大客户管理等部门,凭借优秀的产品及可靠的服务,公司逐步获得终端客户的认可。
在产能配置及制造方面,为更好的开发、制造MiniLED等高端背光领域产品,提升生产效率,公司于2021年淘汰了部分早期购入的已不具有继续规模化生产使用经济性的闲置老旧外延片生产设备,逐步购置了具有更优异性能的新型MOCVD设备,优化了产能配置,为业绩的提升提供了技术和产能保障。同时,作为业内不多的具备从衬底切磨抛、PSS、外延片一直延展到LED芯片的完整产业链的LED芯片企业,公司注重一体化产业链协同开发及生产优势,不断优化垂直产能协调配置,加大了自产衬底比例,降低整体成本,提升最终产品性能。
报告期内,LED业务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49.30%,产品均价持续提升,实现了业绩的扭亏为盈。
3、金属物流配送业务
公司金属物流配送业务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细分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内,随着上年度金属业务股权架构的调整优化,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激发,整个金属业务团队朝气蓬勃,斗志昂扬,加上数字化、智能化的业务系统优化改造初见成效,服务响应速度与服务品质持续提升,整体业务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物流配送下游以ICT、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客户需求良好,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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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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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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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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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CHEN KAI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13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前服务情况及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判断,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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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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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2.50%。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季度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工作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季度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15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5.73%,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2022年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拟进行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为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2、为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3、为子公司江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4、为子公司张家港奥科森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5、为子公司扬州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022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CHEN KAI
注册资本:人民币133,773 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室内外照明用灯具及装置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电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生产制造项目需取得环保部门批准意见后方可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且通过江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淮安光电70.2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淮安光电资产总额280,025.34万元,负债总额69,524.78万元,净资产210,500.5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19,875.26万元,利润总额1,518.13万元,净利润1,849.07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CHEN KAI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鹏电源资产总额437,489.95万元,负债总额304,479.72万元,净资产133,010.2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268,339.74万元,利润总额62,530.67万元,净利润53,137.14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8日
法定代表人:CHEN KAI
注册资本:41,722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金属功能材料制造、研发;从事钢板、铝合金板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金属材料的仓储、配送;提供原材料供给方案的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14%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顺昌科技资产总额209,631.27万元,负债总额142,189.07万元,净资产67,442.2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276,325.19万元,利润总额21,805.82万元,净利润17,769.07万元。
4、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奥科森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2月7日
法定代表人:CHEN KAI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港奥科森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奥科森资产总额3,897.79万元,负债总额2,762.67万元,净资产1,135.1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8,547.80万元,利润总额147.80万元,净利润139.88万元。
5、被担保人名称:扬州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6日
法定代表人:CHEN KAI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加工、仓储、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提供金属材料供给方案的技术服务,金属件热镀锌加工、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扬州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80%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扬州顺昌资产总额12,011.57万元,负债总额7,814.62万元,净资产4,196.95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2,968.11万元,利润总额624.39万元,净利润643.7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银行融资或业务发展提供支持,有助于促进其经营活动的开展。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上述被担保方承担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控制较强,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其经营活动的开展,且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控制较强,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均为年度担保最高控制额度,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将在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被本次担保额度替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项目融资担保的其他现有担保余额将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0,000万元(本次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75,000万元,原有有效的项目融资担保额度14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5.73%,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41,636.06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7.72%。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1,636.06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零。
公司现有对外担保余额中,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16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一直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均对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一系列权限设置。同时,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事项的投资决策权限和程序、风险投资特别规定、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实施、检查和监督、董事、总经理、其他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审批程序合规。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程序,以防范可能的风险。我们同意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其他事项
公司承诺,如果购买理财产品涉及风险投资事项,公司将在实际发生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17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具体业务。该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审议的票据池业务额度为最高控制额度,用于替换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开展票据池业务确定的额度,公司现有票据池业务余额将包含在本次额度内。
本次票据池业务额度10亿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8.0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18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2、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承租情况
2021年度 单位:元
■
2020年度
■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销售产品10,000万元,向苏州凯毅斯智能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毅斯”)接受提供的劳务4,000万元。
(1)2022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联董事CHEN KAI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绿伟有限公司及昌正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对象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非公司股东,如其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则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上一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清焕
注册资本:148,416.639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LED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电子产品、灯饰、电子封装材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铝合金、不锈钢制作;承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注册地: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
木林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77,523.76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246,666.9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8,130.71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173.85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953,232.98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312,406.86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45,415.2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662.43万元。(未经审计)
木林森为公司重要客户,一直以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商品,包括金属材料及LED芯片等。2016年12月,木林森成为公司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参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谨慎性判断,公司将其作为关联方对待,以后年度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木林森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其财务报表及一直以来的交易情况,其具有较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2、苏州凯毅斯智能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勇
注册资本:17,143.64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锂离子电池模块及系统;锂离子电池零部件及材料;电池管理系统);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电源管理专用电路);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江苏省张家港市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塘西路456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7,852.82万元,净资产10,657.49万元,2021年度营业总收入10,681.47万元,净利润495.18万元。(未经审计)
凯毅斯为公司原控股股东香港绿伟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香港绿伟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转让了持有凯毅斯的全部股权,现实际控制人为吴建勇先生。凯毅斯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木林森及凯毅斯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按市场价格确定。其中,木林森按市场价格向公司采购LED芯片及金属材料;公司委托凯毅斯锂电池系统组装。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达成实际交易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为LED封装及应用领域重要企业,需要采购LED芯片及金属材料,凯毅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具有锂电池系统组装(PACK)能力,公司根据小部分客户需求委托凯毅斯对公司电池组装后进行销售。公司目前从事锂电池业务、LED业务及金属物流业务,相关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产品销售。
2、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交易按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上述日常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营业收入占比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营业收入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19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蔚蓝锂芯”)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收购香港绿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伟”)及苏州毅鹏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毅鹏源”)所持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伟”)合计52.94%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绿伟100%股权,江苏绿伟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细内容请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9-019号《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现将本次收购相关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江苏绿伟47.06%的股权。为了推进公司锂电池发展战略,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与香港绿伟及苏州毅鹏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香港绿伟、苏州毅鹏源所持江苏绿伟52.94%股权,其中,以现金77,647.0588万元人民币收购香港绿伟所持江苏绿伟35.29%股权;以现金人民币38,823.5294万元人民币收购苏州毅鹏源所持江苏绿伟17.65%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江苏绿伟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4月11日,江苏绿伟股权变更的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完成,江苏绿伟于2019年4月12日领取了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承诺情况
1、根据本公司与江苏绿伟原少数股东香港绿伟、苏州毅鹏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香港绿伟、苏州毅鹏源承诺:江苏绿伟2019年至2021年三年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非后的净利润(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不低于人民币60,000万元。
2、因江苏绿伟仅为持股型公司,其实际业务由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鹏电源”)运营,为适应业务需要,优化管理架构,2020年,公司调整子公司股权架构,江苏绿伟将持有的天鹏电源100%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直接持有。
鉴于上述变化,经各方一致同意,公司与香港绿伟及苏州毅鹏源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对原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第六条“业绩承诺及补偿”作出修正,原先约定的对江苏绿伟的业绩承诺,改为对天鹏电源的业绩承诺,其余承诺净利润金额、计算方法及补偿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业绩承诺标的企业变更经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0-075号《关于锂电池业务子公司架构调整暨业绩承诺标的企业变更相关事项的公告》。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鹏电源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23.68万元,超过承诺数17,223.68万元,完成三年业绩承诺的128.7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四、其他
本说明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20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将本次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情况概述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 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表:
■
【注】:对于上表中的减值项目,说明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合理反映应收票据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公司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对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66.26万元。
2、报告期内,上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811.05万元因存货使用而转回。
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计入的报告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合计减少公司利润总额4,689.49万元;综合考虑本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2,811.05万元,实际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878.2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关于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则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计提及变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20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5笔,金额共计1,258,466.96元予以核销。
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下转B132版)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5 证券简称:蔚蓝锂芯 公告编号:2022-014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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