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2-03-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内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预计不超过18144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预计不超过9560万元人民币。公司2021年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48.39万元,未超过预计总额。

  2.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庄启飞先生、李静女士、于克祥先生和唐弈龙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1年8月修订)规定的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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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该关联交易涉及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包括生化制药和中央药业)。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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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22年度本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预计不超过18144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各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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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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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关联方除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外,均为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从事法律法规准许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沈彩贺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3号

  注册资本:394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5623.10万元、净资产23957.4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3702.32万元、2021年净利润1679.67万元(以上数据尚未经审计)。

  2、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各类商品、物资的批发、零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化妆品、日用百货、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玻璃仪器、纸制品、橡胶制品、净化设备及材料、卫生保洁消毒用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销售;仪器仪表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会议服务;广告业务;医药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劳务服务;计算机及软件调试维修服务;摄影、冲印服务;干洗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包装制品、中药材、兽药销售;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销售;普通诊察仪器、物力治疗及康复仪器、器械、中医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按药品管理的除外)、医用制气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器具及材料、光谱辐射治疗仪销售;基础外科(口腔科、妇科)手术器械、医用供气输气装置、医用冷敷器具、医用X胶片及处理装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郭珉;

  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注册资本:54929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641439.12万元、净资产1629320.7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507348.51万元、2021年净利润103492.99万元(以上数据尚未经审计)。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现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总行授权经营的其他业务;家庭财产保险、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法定代表:李伏安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1,776,20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60,581,102.3万元、净资产10,721,227.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2,276,342.5万元、2021年净利润605,633.6万元(以上数据尚未经审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本公司认为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该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将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有关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经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认为上述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已获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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