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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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7,588,0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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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销售含公司生产的原料和制剂销售以及医药批发和零售业务。
1、医药生产制造业务方面
公司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类产品(包括麻醉类、精神类和神经类医药原料及其制剂)的生产制造与销售。其中:原料药主要包括咪达唑仑、依托咪酯、芬太尼、舒芬太尼、阿芬太尼、盐酸右美托咪定、盐酸戊乙奎醚、碳酸锂、利培酮、非诺贝特、氢溴酸西酞普兰、加巴喷丁、五氟利多、咪康唑、硝酸益康唑等30余个原料药。制剂主要包括:力月西(咪达唑仑注射液)、福尔利(依托咪酯乳状注射液)、锐纷(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芬特(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阿纷尼(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恩利泽(盐酸羟考酮注射液)、泊得乐(丙泊酚乳状注射液)、必和(氟马西尼注射液)、一思(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郝尔宁(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思贝格(盐酸齐拉西酮胶囊)、思贝格(注射用甲磺酸齐拉西酮)、一舒(盐酸丁螺环酮片)、碳酸锂缓释片、维必朗(氯氮平口崩片)、思利舒(利培酮片)、阿普唑仑片、帕格(阿立哌唑片)、优必罗(盐酸度洛西汀肠溶片)、利鲁唑片、氯硝西泮片、迭力(加巴喷丁胶囊)等。
2、药品研发业务方面
公司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类药物的研发,实施了创仿分设,创仿并重,不断加大对创新药物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药物研发,推进重点仿制药产品的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在研科研项目70多项,投入科研经费402,416,392.66元,比上年度增长了50.89%,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在创新药研发方面,公司目前共有20多个在研创新药项目,其中开展I期临床研究项目4个(CY150112片、NH102盐酸盐片、NH600001乳状注射液、Protollin鼻喷剂),提交Pre-IND资料在审评项目2个(NH103、NH300094),其余项目均处于申报临床前系统药学及毒理学研究或临床前候选药物研究阶段。在重点仿制药产品研发及一致性评价方面,开展一致性评价项目20个(其中: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阿立哌唑片、氯硝西泮片、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舒必利片已通过一致性评价),一致性评价在审评项目2个(氟马西尼注射液、咪达唑仑注射液(10ml:50mg));获得仿制药生产批件3个产品(盐酸羟考酮注射液、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盐酸阿芬太尼及注射液),仿制药在审评项目4个(地佐辛及注射液、依托咪酯乳状注射液、奥氮平片、盐酸咪达唑仑口服溶液(118ml:236mg))。
报告期内申请发明专利97件,PCT专利申请7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件,新增软件著作权18项。
3、药品销售业务方面
公司全资子公司恩华和信主要从事公司自产的制剂类产品批发销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恩华连锁主要从事药品的零售业务(含本公司产品)。
(1)报告期内,恩华和信重点加强新产品市场准入,持续推进营销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全面促进产品销量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重点加强新上市的瑞芬太尼、舒芬太尼、阿芬太尼、羟考酮的推广力度,加快产品市场准入,快速形成规模销售。二、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模式下,公司持续推进销售人员的专业化结构调整,不断推进产品销售向专业化医学方向发展,继续完善有利于调动一线销售人员积极性的销售政策,力争做到区域市场的无缝隙覆盖。三、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充分利用渠道优势重点做好对非集采产品的市场推广,扩大这类产品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四、加大被纳入集采的产品在非集采市场的推广力度,扩大这类产品在非集采市场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采取有效措施使集采产品在集采区域能够维持较为稳定的收入。五、在精神类产品阿立哌唑、度洛西汀相继被纳入集采的背景下,公司及时对销售队伍进行调整,将原精神线部分销售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后快速整合到麻醉线的销售队伍,全面投入到新产品的市场推广中。
(2)报告期内,恩华连锁按照“立足徐州,做区域龙头”发展思路,实行区域聚焦战略,2021年新增门店18家,门店数达到105家。恩华连锁本着“深耕社区、扎根百姓”经营理念,紧紧围绕科学化管理、会员管理、慢病管理、专业能力提升、亲情化服务等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恩华连锁的知名度、美誉度。恩华连锁通过在商品、人力资源、制度、营销以及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降低了产品采购成本、促进了产品销售、提升了企业形象、企业盈利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类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国内医药行业中唯一一家专注于中枢神经药物细分市场的上市企业,战略定位于中枢神经药物领域市场,产品包括麻醉类、精神类和神经类。公司部分产品的产量、销售量、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同行业排名领先。
(三)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十四五”期间,由于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消费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品消费市场。
我国目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总体呈现出发病率、病死率、致残率高,而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低的 “三高三低”现象。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展》,我国慢性病患病率已达23%,慢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占全国总死亡人数的86%。慢性病患病率的上升,将产生长期用药及疾病科学管理成本,带动医疗开支增加。此外,我国卫生医疗支出占GDP的比例持续提升,2000年初医疗卫生支出占GDP比例为4.6%,至2020年占GDP比例已达7.12%(数据来源:卫健委网站《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但从全球来看,我国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还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随着党和国家对卫生医疗事业的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也更加科学、理性,国内对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将持续高速增长,给医药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但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策频出,精准施政,医药行业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挑战与机遇并存。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和“一票制”、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改革等医药政策调控下的供给侧改革使医药行业整体承压。
2、医药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支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基础, 是具有较强成长性、关联性和带动性的朝阳产业,在惠民生、稳增长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3、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4、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发展阶段
中枢神经系统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十五项专项行动中的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和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重点提及的抑郁症、焦虑障碍、失眠、严重精神障碍以及神经退行性疾病属于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我国抑郁症患病率达到2.1%,焦虑障碍患病率达4.98%。在全球中枢神经药物消费总额之中,美国占比高达49%,欧洲和日本占比分别为26%和9%,我国仅占到全球消费总额的3%,由此可见,国内中枢神经药物行业和国外相比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5、公司在中枢神经药物行业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定点麻醉及精神药品生产基地,是国内重要的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同时也是国内唯一一家专注于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研发和生产的上市企业。近三十年来,公司集中资源从事中枢神经药物的研发、生产、销售,拥有国内最丰富的产品线,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力。产品梯队日益丰富,已获批和在研产品对公司发展构成强劲支撑。公司在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细分领域精神、神经、麻醉镇痛均有重磅产品布局,随着这些产品的获批和上市销售,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中枢神经药物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四)报告期内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公司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支持社会办医,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使“互联网+医疗健康”在国家层面得到认可,医药行业或将迎来巨变。
2021年3月2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当前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工作的通知》,8月12日正式印发《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该通知为慢性病患者诊疗提供了用药保障与便利的同时,也将有效促进慢性病治疗的精神、神经类药物的临床应用。
2021年3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2021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会,部署30个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试点城市和71个DIP(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试点城市今年内分批进入实际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药品临床使用尤其是医院内使用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机遇,国内企业或将依靠价格优势进一步加速实现国产替代。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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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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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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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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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四、对2022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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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彭生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2年3月24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广基先生、孔徐生先生、张雷先生及报告期内已离任独立董事吴永和先生各自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1)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466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35,664,219.52元,同比增长17.09%;实现营业利润925,866,416.48元,利润总额915,775,625.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777,327.57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14%、7.68%和9.4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697,186,706.05元,负债总额793,453,677.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20,688,031.43元,少数股东权益为-16,955,002.64元,资产负债率13.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8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69%,基本每股收益为0.79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对比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公司在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国家对医药产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药品带量招标采购、产品降价、成本上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公司预计2022年可实现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与2021年审计后数据同口径相比均分别增长10.00%左右。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5,664,219.52元,营业利润925,866,416.4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777,327.5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84,183,353.78元后(以母公司净利润841,833,537.77元为基数提取),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13,593,973.79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753,262,529.36元,减去已分配的2020年度分红金额100,758,809.20元,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66,097,693.95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7,588,0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01,517,618.40元。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3,164,580,075.55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2年3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2021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2年3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将于2022年3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彭生先生、付卿先生、陈增良先生、杨自亮先生、孙家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拟选举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非独立董事选举将按候选人的顺序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此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十、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将于2022年3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广基先生、印晓星先生、陈国祥先生、李玉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独立董事选举将按候选人的顺序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此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十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刊登在2022年3月26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彭生: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0年8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1999年3月起担任恩华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苏恩华络康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健永泰国际医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麻醉药品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曾获得徐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孙彭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9,217,038股(占股本总额的4.88%),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1,760.55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38.48%),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付卿、陈增良、杨自亮之间以契约的形式成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彭生先生最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付 卿: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1979年12月起担任空一军机要通信员;1983年5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工人、干事、科长、副厂长;1999年3月起历任恩华公司、恩华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徐州恩华医药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徐州恩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工程大学董事,徐州市易制毒化学品协会会长,徐州市医药质量协会会长。
付卿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9,928,587股(占股本总额的3.96%),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261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7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孙彭生、陈增良、杨自亮之间以契约的形式成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付卿先生最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陈增良: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学历。1983年7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会计、总会计师、副厂长;1999年3月起担任恩华公司、恩华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恩华统一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陈增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9,928,590股(占股本总额的3.96%),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261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7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孙彭生、付卿、杨自亮之间以契约的形式成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增良先生最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杨自亮: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南京大学EMBA。1982年8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技术员、主任、副厂长;1999年3月起担任恩华公司、恩华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杨自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532,435股(占股本总额的3.72%),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261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7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孙彭生、付卿、陈增良之间以契约的形式成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自亮先生最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孙家权:男,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年7月毕业于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并获得了学士学位。2005年获得美国圣约瑟夫大学EMBA硕士学位;2011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曾任公司营销中心市场总监、总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恩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家权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11,142股(占股本总额的0.07%),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67.853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48%)。孙家权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彭生、付卿、陈增良、杨自亮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孙家权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广基: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工程院院士、原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现任江苏省药物代谢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 国家科技部临床前药代动力学研究平台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整体药代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任中国药学会应用药理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药理学会制药工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药理学会理事长。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4项、部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获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目前兼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格林泰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广陵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广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恩华药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印晓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徐州医科大学教授、药理学博士生导师。现为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理学2类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药理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药理学会新药临床前药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以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90余篇,以第一完成人申请专利12项,授权4项。成功构建了徐州医科大学的药学类本科专业和药学学科体系。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临床药学专业、药学专业负责人,国家一流课程《临床药理学》课程负责人。
印晓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恩华药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陈国祥: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徐钢总厂副厂长和党委副书记,徐州光大新兴铸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圣戈班(徐州)管道公司销售总监,现任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商务运行总监,徐州市人大代表。
陈国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李玉兰:女,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徐州市财政局商贸科副科长、商贸科科长、徐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徐州市财政局调研员等职;具有多年从事企业财务管理、财政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现已退休。
李玉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3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特别提示:针对上述累积投票提案的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广基先生、孔徐生先生、张雷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吴永和先生将分别做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均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所要审议的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2年3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3、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也可以将以上有关证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nhwawu@126.com邮箱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人:吴继业;
4、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03室;
5、联系电话:(0516)87661012;传真: (0516) 87767118;邮箱:nhwawu@126.com;
6、邮政编码:221001。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2”,投票简称为“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1、上述累积投票议案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委托人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报投给该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3、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止2022年4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回执重新打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2年3月24日下午1:00至3:0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下转B76版)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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