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3-29 来源: 作者:

  (上接B202版)

  附件2

  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2-27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募投项目结项的募集资金11,333.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履行的程序: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822,78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80元,共计募集资金1,987,999,987.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7,789,999.7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50,209,987.42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12,615.2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41,497,372.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9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其中,二期生物工程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负责实施。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在专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

  注: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新登支行33001617281059599699银行账号已于2017年9月13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1202087129900184641银行账号已于2017年9月17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1202087129900184765银行账号已于2014年9月24日注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33101560024194550000银行账号已于2017年9月27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1207011129200041518银行账号已于2020年7月30日注销。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333.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333.7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3月18日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表募集资金余额为含利息和手续费的净额。

  [注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215.59万元及其孳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二期生物工程项目已投入金额87,182.69万元,该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后续投入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项目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二)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1,333.7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另鉴于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转出补流之日止,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子公司、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事项的审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此次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安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1,333.79万元及其孳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海正药业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2-28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1] 2021年度,签署海正药业、浙江世宝、荣盛石化、聚杰纤维、振德医疗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荣盛石化、浙江世宝、聚杰微纤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荣盛石化、浙江世宝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1年度,签署海正药业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海正药业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 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2 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公司将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相关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费用均不含税,同时,审计人员在公司开展工作期间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维持不变。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费用均不含税,审计人员在公司开展工作期间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其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费用均不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2-33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公司职工喻舜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一致。

  喻舜兵简历:男,1963年4月出生,硕士,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2-34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舜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1,333.79万元及其孳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于2022年3月29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苏银洋、赵昇、窦乐、廖位、姜南、唐雅平、严伟、江丹艳、牛可嘉、王敏敏、兰钏、蒙倩妮、吴洁、蔡芸芸、孙家志、杨晨捷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1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6,000股,回购价格为8.7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5月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监事聘任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现提名以下人员为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

  提名郑华苹、金军丽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喻舜兵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喻舜兵:男,1963年4月出生,硕士,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华苹:女,1987年7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赤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广发银行台州分行职工,椒江区国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现任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兼任台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民卡营运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金军丽:女,1980年10月出生,本科,会计师。历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公司监事,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中大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22-35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9日

  至2022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张敏、李媛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2-32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5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内容如下:

  一、新增部分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删除部分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新增及删除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第八十一条至第一百五十五条)依次顺延。

  三、修订部分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章程修订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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