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337版)
2、RIM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千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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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良彬先生、王晓申先生在RIM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RIM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RIM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二)大连伊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大连伊科成立于2008年4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6692407276 ,法定代表人:于长波,注册资本:6,504.2839万元,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销售。
2、大连伊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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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欧阳明女士在大连伊科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大连伊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大连伊科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浙江沙星科技有限公司
1、浙江沙星成立于1996年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2552220867 ,法定代表人:王文秀,注册资本:9,331.386万元,经营范围:原料药(依非韦伦)、环丙胺、甲醇(副产)制造,有机中间体制造等。
2、浙江沙星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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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欧阳明女士在浙江沙星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浙江沙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沙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四)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腾远钴业成立于2004年3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1759978573P ,法定代表人:罗洁,注册资本:9446.0614万元,经营范围:钴系列产品(硫酸钴、氯化钴、四氧化三钴)的生产、销售;镍、铜、锰、石膏、氯化铵的加工和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及进出口业务的咨询服务。
2、腾远钴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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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欧阳明女士在腾远钴业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腾远钴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腾远钴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五)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智锂科技成立于2015年7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343359664B ,法定代表人:沈怀国,注册资本:25,650万元,经营范围:电池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设备进出口。
2、智锂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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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先生的关联人李承霖先生及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杨满英女士在智锂科技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智锂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智锂科技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六)江西锋源热能有限公司
1、锋源热能成立于2022年3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MA7JDW8E02 ,法定代表人:曹勇,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
2、锋源热能为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3、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徐建华先生在锋源热能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锋源热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锋源热能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销售产品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销售产品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产生,是公司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021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利率及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市场的不断开拓,国际业务不断做大做强,公司外币结算业务以及境外融资业务逐渐增多。为了规避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根据公司2022年外汇进出口业务、国际项目收支以及资金需求情况,遵循谨慎预测原则,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 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美元、澳元、港币、欧元等。
2、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售汇、期货交易、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含)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0%。
4、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三、业务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及债务偿还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1、针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公司协同合作银行做好汇率趋势的预测,密切跟踪汇率变化情况,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金额占业务总金额的比例,为汇率波动提供策略调整空间。
2、针对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由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因此能够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对公司流动性资产影响较小。
3、针对操作风险,公司已经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项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配备岗位责任不相容的专职人员,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建立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针对法律风险,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合法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6、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 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计划完成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
五、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利率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公司已经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022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发公司A股或H股股份
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A股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董事会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或H股股份各自数量的20%的A股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发行A股股份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及/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股份或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A股股份或H股股份数量的20%。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及/或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02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决定并执行具体发行事宜:
1、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A股或H股可转换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永续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规模:本次授权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币种: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债务融资工具。
(4)期限与利率:最长不超过15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无固定期限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不受前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主体: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以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可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为该等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维好协议或采用第三方增信方式。
(6)发行价格: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投资收购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8)发行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9)如发行A股或H股可转换债券,应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提出的转股申请,所转换的A股或H股新股可以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一般性授权予以发行。
(10)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
2、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及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及确定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方式、币种、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价格、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市场、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如适用)、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如适用)、设置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如适用)、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如适用)、还本付息期限、转股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具体配售安排、承销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②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和/或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签署、修改、执行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所有必备法律文件,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债券发行、交易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③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因应市场条件变化适时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④应市场情况,决定和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⑤办理其他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以及签署所有相关的或需要的文件。
(2)同意上述事宜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等具体执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3)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刊发相关文件、公告及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有效期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事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如果本议案获股东大会批准,于前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有效期内,董事会决定及进行境内外发行债券事宜均需依照本议案授权进行。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02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0万元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0万元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循环使用。
投资目的:加强公司在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和发展能力,实施新能源产业布局,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投资金额:未到期累计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0万元。
投资范围: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对外投资操作。公司已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进行产业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对外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对外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产业投资,有利于抓住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通过投资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项目,既有助于公司的产业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五、承诺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025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 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22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至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应于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30前,将相关股票连同全部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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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0日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泽人
联系电话:0790-6415606
电子邮箱:luozeren@ganfenglithium.com
邮政编码:338000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0”,投票简称为“赣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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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回执
截至2022年4月14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赣锋锂业”(002460)股票,拟参加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02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将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赣锋锂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赣锋锂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赣锋锂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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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陆“赣锋锂业投资者关系”或“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良彬先生、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财务负责人杨满英女士、董事会秘书欧阳明女士。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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