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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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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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和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三大板块,主要从事农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生产及出售电力和热力。
1. 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
1.1 主要经营模式
通过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热力、电力等可再生能源,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其中电力上网销售,热力用于工业用户生产及向居民供暖。
1.2 发展趋势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是集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惠农等目的于一体的国家扶持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项政策,确立了以农林废弃物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行业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地位,并对行业的发展进行了规范和引导。
公司布局建设的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区域均是我国农业大省,生物质燃料供给有保障,产业也高度契合了国家秸秆禁烧、雾霾治理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随着我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及热电联产项目可在用户侧直接替代燃煤,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此外,随着2021年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已陆续出台,国内碳排放指标交易市场已正式成立。从2021年7月16日启动到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共运行114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超过半数的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了市场交易。(数据来源: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目前已知单个装机规模为30MW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每年至少可以获得12万吨以上的自愿碳减排量,同时,从国外碳交易市场现价仍在不断上涨可以推测,公司所处的包括农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在内的生物质能行业加入碳排放指标的交易后将迎来新的营收增长。
1.3生物质发电类-秸秆发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分布于黑龙江、山东、辽宁、吉林、江苏、河南。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491MW,报告期内,已投产装机容量为266MW(其中新投产装机容量35MW),试运行项目装机容量为225MW,无新增核准项目。
公司已投产的8个项目分别位于黑龙江、山东、辽宁、江苏、河南。报告期内,黑龙江区域项目发电量为42459.66 万kW·h,同比减少13.76%;上网电量为40547.24万kW·h,同比减少16.40%;平均厂用电率为10.51%,同比增长0.33%;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608.94小时,同比减少7.97%。山东区域项目发电量为67984.46万kW·h,同比减少5.28%;上网电量为62,305.56万kW·h,同比减少5.67%;平均厂用电率为8.50%,同比增长0.40%;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721.91小时,同比减少2.47%。辽宁区域项目发电量为21,222.70万kW·h,同比减少17.38%;上网电量为19,320.17万kW·h,同比减少18.02%;平均厂用电率为9.40%,同比增长0.85%;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279.30小时,同比减少6.42%。江苏区域项目发电量为15,111.52 万 kW·h,上网电量为13820.04万kW·h;平均厂用电率为9.27%;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054.84小时。河南区域项目发电量为21,815.10 万kW·h,同比增长9.68%;上网电量为19,904.74万kW·h,同比增长9.41%;平均厂用电率为9.15%,同比增长0.09%;平均利用小时数为6819.49小时,同比增长8.25%。
公司原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电力生产正常,部分机组已开展工业供热和居民供暖,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拓展工业供热和居民供暖的规模。
2. 生活垃圾发电业务
2.1 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以政府无偿供应的生活垃圾为原料,收取垃圾处理费、生产电力并上网销售。
2.2 发展趋势
垃圾发电持续受到政策支持,垃圾发电发展规划将延伸至2030年,专项规划内的垃圾发电项目将列入补贴优先支付的范围。
2.3 生物质发电类-垃圾发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发电业务无新增产能投产,无新增核准和在建项目。目前公司仅在广东区域建设有两个垃圾发电项目,至报告期末公司垃圾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及已投产装机容量均为54MW。
报告期内,广东区域项目发电量为39716.36万kW·h,同比增长5.27%;上网电量为33595.68万kW·h,同比增长5.51%;平均厂用电率为13.81%,同比增长0.28%;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201.00小时,同比增长5.10%。预期该区域项目未来产能、产生效率维持平稳。
3.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业务
3.1 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以高效能、低排放技术建设营运以包括燃煤在内的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设施,替代分散小锅炉,以解决工业区内的工业用蒸汽和居民取暖问题,可大幅节省用煤并减少烟气的排放。
3.2 发展趋势
国家五部委于2016年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明确提出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由电网企业优先收购,开展电力市场的地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暂不参与电力销售的市场竞争,所发电量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这为公司的热电联产项目电力全额上网提供了保障。
3.3 火力发电类-煤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煤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160MW,报告期内已全部投产(其中新投产装机容量90MW),无试运行项目、在建项目和新增核准项目。
位于河北区域的满城项目、蠡县项目和广东区域的茂名项目均为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主要为园区集中供热,同时利用余热发电。其中,蠡县项目和茂名项目均于报告期内投产。报告期内,河北区域项目发电量43641.93万kW·h,同比增长48.47%;上网电量为31771.29万kW·h,同比增长61.60%;平均厂用电率为26.90%,同比减少9.08%;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016.99小时,同比增长72.78%。广东区域项目发电量7297.20万kW·h,上网电量为4994.48万kW·h,平均厂用电率为31.56%,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216.20小时。
满城项目基本满足了所在园区内现有65家造纸企业和1家生产农业资料企业的用热需求,目前用热企业生产稳定,扩产积极性较高,因此项目的供热和发电量可望随园区企业的扩产得到进一步提升。
蠡县项目位于京津冀地区,是蠡县目前唯一的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为蠡县县城提供居民供暖,并为项目周边的企业提供热源。该项目自投产以来一直为企业用户提供稳定、合格的蒸汽供应服务。随着城区的发展建设,居民供暖面积逐步扩大,蠡县项目未来发展可期。
茂名项目位于茂名高新区,既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也是改善开发区营商环境工程。项目的落地为园区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也有利于园区企业节能减排。2022年,随着高新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及相继投产,项目热负荷可望获得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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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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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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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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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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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由中诚信国际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1 年5月出具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1)》(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0459号),维持公司的主体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长集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详见2021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1)》)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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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月15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正式对外出售燃气具制造业务。从2021年2月1日起,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从原来的燃气具制造业务和环保热能业务,变更为单一的环保热能业务。相关股权变更工商手续已于报告期内完成。(详见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和2021年1月16日《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 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的规定,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布(具体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2021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已变更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码 N77)(详见2021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2、报告期内雄安新区出台的《河北雄安新区雄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其“第九章 市政基础设施”的“第四节 综合能源”之“第105条 供热工程”章节显示,雄安新区将“构建电力、天然气、地热等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达到100%。”根据该规划内容,经综合评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县热电投资建设,位于雄安新区范围的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目前已不再符合雄安新区规划的综合能源模式。公司经过多轮研究论证后,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拟于2021 年四季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采取资产减值。经评估,拟对该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合计15,494.99万元。
2022年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 年四季度对该项目采取资产减值。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口径资产减值损失 15,494.99万元,减少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5,494.99万元,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494.99万元。(详情见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嘉因、包强、朱红军(2021年3月15日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122.16万元,同比减少12.28%(主要受报告期初出售制造业务影响);营业利润-14,696.56万元,同比减少131.20%;利润总额为-13,674.09万元,同比减少129.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28.99万元,同比减少145.4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966,241.40万元,较期初增加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4,475.24万元,较期初减少11.04%;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2147元,较去年同期的0.4723元减少145.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了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专项说明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的董事2022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9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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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22年4月15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苏慧仪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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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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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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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122.16万元,同比减少12.28%(主要受报告期初出售制造业务影响);营业利润-14,696.56万元,同比减少131.20%;利润总额为-13,674.09万元,同比减少129.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28.99万元,同比减少145.4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966,241.40万元,较期初增加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4,475.24万元,较期初减少11.04%;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2147元,较去年同期的0.4723元减少145.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由于受雄安新区新出台的能源相关规划的影响需终止雄县热电项目并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及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生物质燃料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不符合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且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占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64.37% ,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也已超过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25日《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009 号)的核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3,112,527.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887,47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1158号”验证报告予以确认。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1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 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为800,000,000.00元,扣除本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3,112,527.9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887,472.03元。
2、 2020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0年04月16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3599号”《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年度置换预先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63,796,671.32元。
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完成置换及支付。该募投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公司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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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账号649672804919已于2020年09月27日在中国银行中山小榄支行营业部销户。
2、账号20344209900100000387821已于2020年09月27日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销户。
3、账号20344209900100000384431已于2021年04月19日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销户。
4、账号44050178040300001043已于2021年05月07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销户。
5、账号20344209900100000389111已于2021年12月13日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授权批准,公司于近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20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9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亿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亿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
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9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95.37万元
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041.16万元
上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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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0次
2、行政处罚:2次
3、行政监管措施:7次
4、自律监管措施:0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2)目前合伙人数量:42人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友毅、周婷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陆友毅,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婷,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曹磊,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33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董事会制定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如下:
(下转B18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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