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123版)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毅强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7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8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汽车制造、工程建筑、房地产、医药制造业等。
报告签字会计师滕腾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汽车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34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
2022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1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在关联董事刘正涛先生、孙成龙先生、李霞女士回避表决的前提下,以同意6票,回避表决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并不限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同时,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服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该项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对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中达到回购条件的逾期客户,公司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大部分客户通过催收不会形成最终风险。公司成立有专门法务机构及各派出办事处在客户所在地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公司所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且在可控范围之内。
其中,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基于与其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并在约定的业务额度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公司资信审核及金融机构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汽车金融”)
法定代表人:孙成龙;注册资本:26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国家重型汽车研究发展中心科技大楼四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358606007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十三)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主要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76.09%的股权,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持有13.04%的股权。
2、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690250X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6.74%的股权,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2.5%的股权。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重汽汽车金融与山重租赁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重汽汽车金融
总资产:2,097,992.81万元,净资产320,922.2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480.83万元,净利润1,343.46万元。
2、山重租赁
总资产:1,065,594.50万元,,净资产244,671.3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219.32万元,净利润10,015.34万元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重汽汽车金融及山重租赁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重工及其附属公司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所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重汽汽车金融和山重租赁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重汽汽车金融与山重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山重租赁签订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经销商向山重租赁推荐融资租赁业务意向客户,山重租赁在审核通过后与客户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经销商就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业务向山重租赁出具《回购承诺函》,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销售的租赁物承担回购义务。当经销商不履行回购义务且达到见物回购的条件时,由双方书面确认后公司承诺按《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并承担部分回购担保责任。
(二)本公司与其他合作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合作机构负责向公司推荐资信良好的合作商及汽车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督促并保证合作商按照三方协议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2、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违反相关合同的约定连续逾期三期或逾期时间累计超过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回购合作机构对借款人的债权或借款人的车辆。
3、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在结清贷款后,合作机构将公司垫付的预付回购款返还给公司。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作为汽车销售的一种模式,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模式已为国内汽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和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整车产品的销售,风险可控,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加强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管理,促进公司产品销售。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和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整车产品的销售,风险可控,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符合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一1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修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原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22年度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4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1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修订《金融服务协议》概述
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将调增公司与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决定对2020年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财务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出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3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修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历史沿革: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原为中国重型汽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7年10月,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之一。2002年11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重型汽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债务重组方案的批复》(银复[2002]323号),重汽财务公司进行了债务重组,并于2004年3月完成了债务重组工作,经中国银监会核准,2004年10月28日恢复正常营业。2007年11月,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重汽财务公司的股权,纳入了境外红筹上市范围,重汽财务公司成为外资控股的境内金融企业,最大控股股东为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2021年12月末单位从业人员75人。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3H22201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51590J;
台港澳侨投资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A字[2007]0089号。
注册资本:305,000万元人民币,共有21家股东,其中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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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万春玲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一、二层
邮编:250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
截止2021年末,资产合计4,403,615.3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92,701.5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1,679.94万元,利润总额74,000.03万元,净利润54,217.99万元。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的存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的履行期限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4、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5、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加强对财务公司存款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在存款期间公司将定期取得由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详见公司公告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亦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公司认为,与财务公司修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在财务公司业务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重汽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37,631.61万元,贷款余额为60,0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重汽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83,291.74万元,贷款余额为150,000万元)。于2021年度,公司自财务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为50,718,154.79元(2020年度:28,855,100.68元),公司为贷款支付给财务公司的利息为72,288,409.59元(2020年度:112,499,633.29元)。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重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九、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八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前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修订《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修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八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此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定价合理、价格公允,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公司发展。
2、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符合事实情况,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按《金融服务协议》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现行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修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金额、定价原则、风险控制措施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公司严格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加强对财务公司存款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风险防范有效。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修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修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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