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2-04-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17年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期至 2018年12月31日止。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负责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齐百钢先生和黄涛先生。近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原签字保荐代表人之一黄涛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特指定由王新仪先生接替黄涛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更换保荐代表人后,负责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齐百钢先生和王新仪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王新仪先生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王新仪先生简历

  王新仪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战略客户融资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2009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凌云股份(600480.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方创业(600976.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西安旅游(000610.SZ)非公开发行项目、开元投资(000516.SZ)非公开发行项目、吉电股份(000875.SZ)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奥士康(002913.SZ)IPO项目等。

本版导读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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