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08 来源: 作者: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7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制冷元器件、制冷空调设备、汽车热管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制冷配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膨胀阀、四通阀、截止阀、电磁阀、小型压力容器、换热器、集成管路组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空调、商用空调等领域;商用制冷空调设备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商用冷水机组、空调末端,核电、轨交、通讯、冷链等特种空调系统机组等,主要应用于商业楼宇、核电站、轨道交通及特种行业等领域;此外,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业务领域持续大力拓展,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等。公司业务主要采取以单定产的方式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二)行业发展阶段

  1、制冷配件产业

  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制冷设备生产国和消费市场,各类制冷设备的国际市场份额都占据绝对优势。随着我国碳中和战略目标的确立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的生效,制冷空调行业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制冷空调零部件正在朝着高效节能、绿色环保这两大技术方向发展。公司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加大研发投入,顺应技术趋势,持续稳健发展。

  新能源汽车在全球范围内已确定其发展趋势,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巨大,汽车热管理产品的市场需求也随之大幅提升。随着新能源汽车整车技术的发展,汽车热管理系统呈现出模块化、轻量化及零件小型化的技术发展趋势。全资子公司盾安汽车热管理作为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紧扣行业发展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投入,稳步提升市场份额,已成为比亚迪、蔚来、理想、一汽、上汽、吉利、长安等主机厂,法雷奥、空调国际、马瑞利、三电、松芝、豫新、博耐尔等车用空调系统厂及银轮、拓普等热管理新势力的合作伙伴,同时与宁德时代、微宏动力、盟固利等电池企业及宇通、中车、一汽解放等商用车车企在商用车电池热管理领域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制冷设备产业

  2021年度国内的中央空调行业呈现出“高开低走”趋势,受下半年房地产政策收紧、部件供应短缺、限电生产等因素影响增长回归理性,行业逐步回归常态运行,高质量发展将是中央空调行业的发展主图。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以节能、环保、变频为主要技术抢占市场先机,坚守产品品质、把握市场方向、深挖销售渠道,拓展强化细分领域市场,稳步扩展行业市场。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作为全球制冷元器件行业龙头企业,具有良好的技术、品质、产能和市场规模优势,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是全球知名空调厂家的战略合作伙伴。

  1、清晰的战略定位

  聚焦制冷主业,在夯实家用空调配件市场优势地位的基础上,重点拓展商用空调配件及各类战略新品市场,继续提升海外市场份额;制冷设备业务深耕核电、轨交、通讯、冷链等特种行业,做优商用设备并延伸拓展系统集成业务,通过服务升级获取超额利润;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业务,牢牢把握行业与技术发展趋势,为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提供高效热管理关键零部件与系统解决方案。

  2、领先的核心制造及品质保证能力

  公司大力投入智能制造领域各类高精尖自动化设备及信息化系统,朝着人机协作、生产运营管控一体化的智能工厂方向迈进。目前公司多条生产线已通过导入全球领先的自动化加工中心,部分关键设备组建工业物联网并与MES系统互联,与SAP结合实现了订单自动分解到车间机台的智能化排产系统,生产过程实现可视化、敏捷化、柔性化、智能化,后续智能工厂改造将扩展至所有产品线。公司已建立了完整而严格的质保体系,通过了ISO9001、IATF16949等质量体系认证。

  3、优秀的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秉承“技品领先”理念,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灵魂。截止12月底,已申请专利2538件(发明专利948件),其中已获得授权专利1921件(发明331件)。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国家认可(CNAS)实验室、国家级中央空调全性能测试中心,构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开发平台与核心技术体系。依托公司研发平台,以“绿色、高效、舒适、智能”为技术发展导向,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不断取得重点新产品突破,如:多联机超静音高耐久电子膨胀阀和双向电子膨胀阀性能全面超越国际品牌并获得中国制冷展创新产品大奖;不锈钢四通阀,以低内漏、低压损、低热损、低噪音、高能效、高强度、高耐久、耐高温的全性能升级引领了行业去铜化技术的发展,产品全球市占率第一;数据中心用超大型微通道换热器等多项产品被收录至制冷空调零部件创新产品目录;变频直驱离心机能效远超国家一级能效,获得国际领先认定;热虹吸/蒸汽压缩复合空调机组运用先进技术方法实现在热虹吸循环和蒸汽压缩循环两种模式下均能高效运行,获得国际领先认定。

  (四)行业地位

  公司是全球制冷元器件的龙头企业,四通阀、截止阀、小型压力容器、系统集成管路组件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电子膨胀阀位列全球第二。汽车热管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也将迈入发展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动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拟受让盾安精工所持盾安环境270,360,000股股份(占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9.48%),转让价款约21.90亿元;同时,格力电器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盾安环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139,414,802股股份,认购价款约8.10亿元(以上股份转让与非公开发行合称“本次交易”)。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在推进中。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及2022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等公告。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鉴于公司与盾安控股之间存在履行审批程序的相互担保事项,为避免公司因互保因素而导致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发生,公司根据担保合同内容、相关法律分析备忘录等,基于谨慎性原则已累计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65,801.80万元,其中2021年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2,523.91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3.91万元。

  2、2022年3月底盾安精工、盾安控股与格力电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就公司与盾安控股之间的关联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安排:

  1) 盾安控股和格力电器分别承担截至融资(贷款)到期日的关联担保债务的50%,融资(贷款)到期之日起因关联担保债务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等新增债务(如有)由盾安控股自行清偿。

  2) 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并确保,关联担保债务应最迟不晚于2022年5月15日前清偿完毕,并解除公司所负担的担保义务。

  根据协议约定,须待关联担保债务清偿完毕后,方可解除上市公司所负担的担保义务,担保解除尚存在不确定性;关联担保债务的承担方式及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不同的承担方式及方案最终会影响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调整原计提的预计担保赔偿损失。

  3、2018年盾安控股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出具过《不可撤销的承诺书》。根据该《不可撤销的承诺书》,盾安控股所持盾安环境8,906.94万股股票的处分权受到限制,未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同意,盾安控股不得单方面对上述股票行使任何的处分行为。该《不可撤销的承诺书》是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盾安惠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盾安精工签订的《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而作出的保障承诺,不属于股票质押或委托管理等情形,也不存在股票对应表决权被限制的情形。

  4、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根据《土地闲置认定书》(临规划资源闲认(2021)1号)拟对盾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闲置土地无偿收回,公司2021年确认995.00万元营业外支出。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金晓峰女士因生病需要住院接受治疗,无法行使表决权;发出表决单8份,收到有效表决单8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姚新义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2-006)。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市场出售的方式和价格,并结合出售时的金融市场环境、海螺型材股票价格走势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以市值出售、协议转让等各种通行的方式,部分或全部出售公司持有的上述海螺型材股份,将获得的现金股款用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1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在授权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处置海螺型材股份相关事宜。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详见2022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补计对外担保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补计对外担保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1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1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1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董事姚新义、冯忠波、蒋家明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1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姚新义、冯忠波、蒋家明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1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汉林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补计对外担保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补计对外担保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补计对外担保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

  1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

  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公司”)于 2022 年 4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37,415,711.4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437,415,711.44元,公司实收股本为917,212,18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2018年、2020年公司大幅亏损所致。

  其中2018年的主要亏损原因: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在公司“瘦身健体”战略指导下,2018年公司决定聚焦核心主业,有序处置非核心业务及资产,其中节能板块占待处置业务的比例最大。2018年公司对节能业务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节能板块六大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参考外部评估机构的意见对节能业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39,034.03 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3,938.63 万元、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15,095.40 万元。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受 2018 年煤价高企影响,报告期内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安顶峰”)经营亏损,经过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判断公司因收购武安顶峰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书》(中和谊评咨字[2019]11008 号),武安顶峰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14,718.27 万元,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44,957.72 万元,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2,844.55 万元,其中归属于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 2,844.55 万元。

  受行业影响山东奥翔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翔电力”)报告期内经营亏损,经过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判断公司因收购奥翔电力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 01-174 号),奥翔电力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246.02 万元,低于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 1,446.08 万元,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1,200.06 万元,其中归属于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 1,200.06 万元。

  2018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持续退坡,产业政策趋紧,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雷电器”)调整市场定位,影响经营业绩,导致报告期内经营亏损,经过对其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判断公司因收购精雷电器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 01-176 号),精雷电器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3365.30 万元,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5,619.44 万元,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7,301.87 万元,其中归属于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 4,669.55 万元。

  3、资产损失

  2018 年末公司对资产进行年度全面清查盘点,由于技术更新迭代、自动化提升、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致使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2,690.94 万元、应收帐款核销 391.63 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 107.48 万元、存货类报废及跌价损失 1,939.46 万元,共计损失 5,129.51 万元。根据河北省邯郸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规定及《关于梳理制定 2019 煤电去产能计划的通知》要求,公司决定对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溴化锂吸收式热泵、部分安装工程及基础工程进行拆除,产生损失 14,060.75 万元。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及长垣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原拟投资项目中止,公司判断相关专用设备存在未来报废隐患,为降低损失、盘活现有资产、回收现金,通过市场询价,产生损失 9,958.62万元。

  其中2020年的主要亏损原因:

  1、 计提预计担保损失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降低与盾安控股互保金额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担保结构,降低担保风险,公司拟降低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的担保额度,变更后盾安环境与盾安控股的互保金额为 7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变。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盾安环境对盾安控股的担保余额为67,270.91 万元(不含利息)。

  2018年5月盾安控股出现流动性问题后,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浙江省盾安集团风险处置领导协调小组成立并在其指导下,成立了盾安控股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及盾安控股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同时委派工作组进行现场帮扶,积极开展盾安控股相关的风险处置工作。根据执委会对盾安环境29.48%股份统筹处置方案,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款将优先用于偿还:(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十家商业银行组成的银团对盾安控股的下属子公司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的150亿元银团贷款本息;(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对盾安控股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此外,由于前述盾安控股流动性问题,盾安控股无法直接解除盾安环境为其提供的担保,盾安环境可能会被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担保合同内容、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分析备忘录等,基于谨慎性原则,已累计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63,277.88万元。

  2、 注销控股子公司债权损失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清算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决定对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盾安传感”)、Dunan Sensing,LLC进行解散清算。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传感已停止经营,准备注销,若公司注销会产生债权损失,2020年确认7,788.34万元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

  3、 处置控股子公司债权损失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及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宝富”)近年来经营亏损,公司于 2020 年9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公司拟在杭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江苏大通 67%的股权(含江苏大通持有的南通宝富 74.9%股权),同时转让公司对江苏大通和南通宝富的相关债权,上述股权及相关债权以合计不低于 25,806.20 万元价格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9 日-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本次挂牌日止无意向客户缴纳保证金及办理登记手续。据此,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重新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 67%股权及江苏大通和南通宝富的相关债权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9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方案并重新公开挂牌的议案》,股权及相关债权以合计不低于 20,000万元的价格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2020 年 11 月 23日。本次公开挂牌期届满,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南通孚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孚航”),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向杭州产权交易所出具转让方意见,对南通孚航的受让资格予以确认,并于2020 年 11 月 24 日与交易对方南通孚航签订《转让协议》。

  公司持有的江苏大通 67%股权以 522.98 万元价格、享有江苏大通 2,837.25 万元到期债权以 2,837.25 万元价格、享有南通宝富 47,731.50 万元到期债权以 16,639.76万元价格转让给南通孚航,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收到江苏大通 67%股权转让款522.98 万元、江苏大通到期债权款 2,837.25 万元及南通宝富部分到期债权款3,139.77 万元,确定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江苏大通 67%股权处置价款 522.98 万元减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11,385.93 万元差额 11,908.91 万元计入投资收益,到期债权 16,639.76万元处置价款减去享有南通宝富 47,731.50 万元到期债权差额-31,091.74万元处置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4、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30 日取得莱阳市人民政府《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投集团收购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资产的批复》(莱政字〔2020〕85 号),2020 年12 月 31 日取得莱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莱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盾安公司资产的批复》(莱国资〔2020〕18 号),2021 年 1 月 13日盾安环境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司于 2021年 2 月 9 日收到第一期部分转让价款 16,000.00 万元。同时约定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办理土地过户、资料变更等登记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莱阳盾安出售部分资产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条件,公司将莱阳盾安出售部分资产在2020年度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失 20,558.93万元

  三、已采取措施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为保证持续健康发展,及时调整战略,开启“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变革历程,坚持聚焦制冷主业,果断有序剥离非核心业务与资产,虽然业务与资产的处置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但从长远看能使公司减少亏损、回笼资金、降低财务成本,集中资源和精力扩大核心主业优势。董事会带领公司经营层对企业现状及内外部环境进行了深入研讨及分析,持续提出改善措施,2021年度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在业务瘦身后仍实现大幅增长,企业盈利能力也逐步提升。2021年的具体改善措施如下:

  1、紧贴客户需求,推进重点业务增长

  以客户为导向,不断细化市场管理。定期回访,充分了解掌握客户的需求,抢抓市场机遇;面对问题坦诚相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快速响应,提升经营的敏感性。真正解决客户痛点,开发客户所需的产品,严格技术开发项目评审,保证立项质量,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源。加大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的培育开发,围绕重点客户与重点产品,深化行业布局与聚焦;持续优化技术及工艺水平,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提升标准化水平,为客户提供高效、智能的系统解决方案及关键部件。依托泰国、日本、韩国公司等海外平台,发挥国际化技术、制造、销售、服务优势,重点客户取得突破,海外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2、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理念

  继续坚持以专业、专注精神做实、做精、做强为目标,围绕核心主业、强优去劣,集中资源推进冷配、热工、设备、热管理等板块发展,巩固公司制冷配件行业龙头地位,提升战略板块市场份额。

  坚持“销售是龙头,预算是基础,技品是保障,规则是人心”的方向,掌握竞争态势,把握正确的战略方向,做好产品结构规划,努力填平产品及市场洼地;深化客户关系,加强市场工作,打造差异化产品优势。

  3、优化配置资源,提升组织运营效率

  根据保留业务构建管理架构,实施机构改革,重新配置资源;从行政型组织向业务型组织转型,向下发挥服务职能,向上发挥顶层设计与管理职能,促进业务型的组织变革与组织进化。以人为本,加大人力资源投资,提高人力资源素质、素养和要求,提高一线员工素质;结合未来趋势,培养技师队伍;加强班组建设,优化生产组织设置和岗位要求;建设优化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评价和分配机制,以绩效为基点,通过组织绩效的层层分解,结合人才综合评价与盘点,优化组织结构;持续开展免费就餐、宿舍改造、工时价值、互助提升、党工建设等多项活动,形成阳光、发展、共享的组织氛围,让员工拥有更多获得感。

  4、持续体系建设,巩固技品领先、成本领先优势

  持续提升精益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搭建流程架构,实施流程优化再造,建设高效的运营管理系统,并持续推进知识平台建设。坚持品质第一的产品理念,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树立全员质量意识,推进公司产品品质管理更上一台阶。制造端实行精准计划排产,减少待料浪费、库存浪费;精细管理,自动化设备投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料工费成本;规模化生产,充分释放产能,优化工艺、工装、模具,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单位固定成本。

  5、确立体制,提升全员经营理念

  确立体制、机制,重申宗旨、理念,“共创、共担、共享”机制实施,确立以奋斗者为本、“多打粮食多分粮”的正确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划小单元变革,实施多个个性化激励方案,一方面调动员工主观能动性,同时理清规则,清晰责任,明确责权利;以经营性思维和价值导向修订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流程;提升全员的经营管理理念、思路、能力。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和2021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浙江淘工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场浣东街道环城东路251号天洁大厦二十二楼

  法定代表人:金永顺

  注册资本:3,51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207.57万元,净资产为822.45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9,573.23万元,净利润为-603.6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孙公司江苏通盛换热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金国明先生为浙江淘工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公司名称:浙江盾安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姚素亚

  注册资本:3,333.33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982.10万元,净资产为1,863.8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7.09万元,净利润为4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2021年8月19日前,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冯忠波先生为浙江盾安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名称: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智勇

  注册资本:10,05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供热计量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检修:阀门与驱动装置、泵、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通用零部件及配件、通用仪器仪表;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3,353.72 万元,净资产为42,216.26 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48.16万元,净利润为9,692.94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2020年12月24日前,公司董事蒋家明先生为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公司名称: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马强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技术、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供暖(冷)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服务;机械设备、五金批发兼零售;煤炭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热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82,385.87万元,净资产为121,767.1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457.83 万元,净利润为5,127.44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5、公司名称: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曹发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炼焦;热力生产和供应;铁合金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4,551.07万元,净资产为26,959.9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63,729.33万元,净利润为53,384.6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喻波先生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母公司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信用尚可,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审批程序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工具、配件及设备等,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二)关联交易所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与交易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于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五、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于2021年11月16日与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格力电器拟取得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格力电器构成公司的关联方。鉴于本次交易尚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尽快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针对格力电器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从而构成公司关联方的情况,鉴于本次交易尚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尽快对2021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针对格力电器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从而构成公司关联方的情况,鉴于本次交易尚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尽快对2021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估计,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436.14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此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因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泰安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姚新义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对集团内部的投资、控股、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销售: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制冷配件、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油料、煤炭(无储存)、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033,157.62万元,净资产为-175,169.3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5,082.89万元,净利润为-104,748.2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71%的股份,且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82.66%的股权。

  2、公司名称:浙江淘工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场浣东街道环城东路251号天洁大厦二十二楼

  法定代表人:金永顺

  注册资本:3,51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207.57万元,净资产为822.45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9,573.23万元,净利润为-603.6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孙公司江苏通盛换热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金国明先生为浙江淘工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3、公司名称:浙江盾安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姚素亚

  注册资本:3,333.33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982.10万元,净资产为1,863.8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7.09万元,净利润为4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2021年8月19日前,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冯忠波先生为浙江盾安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名称: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智勇

  注册资本:10,05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供热计量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检修:阀门与驱动装置、泵、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通用零部件及配件、通用仪器仪表;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3,353.72 万元,净资产为42,216.26 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48.16万元,净利润为9,692.94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2020年12月24日前,公司董事蒋家明先生为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海日峰小区B3#附楼-(3-1)号

  法定代表人:姚素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单晶切片、磨、抛光、多晶锭、多晶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系统、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批发(无储存设施、无仓储);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包装材料购销;厂房及建筑物、仓库房屋建筑物的施工;管道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制造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及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5,729.72万元,净资产为-244,060.5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53.94万元,净利润为-6,005.85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2021年7月21日前,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喻波先生任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6、公司名称: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安路1190号

  法定代表人:虞又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副产品销售;生产(烘炒类、油炸类):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制品、其他)、炒货食品(瓜子类、山核桃、花生类)及坚果制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638.12万元,净资产为3,860.6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131.71万元,净利润为475.52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2020年7月9日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的配偶的兄弟周学军先生持有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37.5%的股权。

  7、公司名称: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曹发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炼焦;热力生产和供应;铁合金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4,551.07万元,净资产为26,959.9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63,729.33万元,净利润为53,384.6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喻波先生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母公司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公司名称: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港口镇分界山

  法定代表人:吴振国

  注册资本:264,892.2855万元

  (下转B1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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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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