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2-01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2022-04-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山田实业的控股股东香港山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山田”)调整自身股权结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8日及1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刘平山先生在股权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实施后,拥有香港山田51%股份的表决权,并通过山田实业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16%,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216号),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刘平山通过合同取得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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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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