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简称: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大数据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

2022-04-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0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装云科技建设大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云科技”)以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宽原科技”)为投资主体,建设顺德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简称“IDC项目”)。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大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IDC项目1号楼主体的施工验收完成。2022年4月15日,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通网络”、“甲方”)与公司子公司广东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云网络”、“乙方”)签署了《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一号楼机房服务器托管/带宽租用框架续约协议》(以下简称“租用协议”),租用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租用1066个机柜。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晓悌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7079507476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27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403-406

  力通网络成立于1998年,为上市公司首都在线(公司代码:300846)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并在北京、无锡、济南设有分公司。力通网络是国内最早的IDC服务商之一,拥有工信部颁发的国内跨区域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ISP、IDC),为客户提供云计算服务、IDC托管及IT增值、传输网业务、云存储 、IT外包、通信集成等服务。

  乙方: 广东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2PQG3X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16号2栋101-212-4(仅限办公)

  昇云网络为公司子公司,拥有IDC、ISP、CDN等经营资质,主要承接销售电信合作机房“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机柜、带宽和代理广东电信全省IDC/ISP业务。宽原五沙数据中心是佛山电信合作机房,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五沙热电厂区,用地面积37,929.06平方米,机房总规划10000个机柜。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订立此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项目与定义

  1-1 服务器托管是指将属于甲方的服务器置于乙方网络环境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一号楼IDC机房,从而为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甲方自己负责其服务器的硬件配置和软件安装、升级、服务器管理和故障的排除,并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

  1-2 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器托管以下统称“服务器”。

  1-3 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WWW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

  2-1-2 甲方不得将服务器用作代理服务器(Proxy)。

  2-1-3 若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非WWW为主的服务,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说明,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

  2-1-4 对于服务器托管、机柜租用,甲方承担上架前和合作终止后服务器及其配件的运输以及上架需要的线材等相关费用。如果需要乙方进行代付的,甲方应在第一次费用支付时连同托管服务费一起支付给乙方。

  2-1-5 甲方承诺不进行:

  利用服务器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

  2-1-6 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且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2-1-7 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

  2-1-8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方,指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9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2-1-11 甲方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国电信对托管服务器的有关规定。

  2-1-12 因甲方管理帐号及其密码泄露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为甲方的信息服务器提供一条高速数据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域名设定。

  2-2-2 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2-2-3 为甲方提供放置信息服务器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防静电地板等。

  2-2-4 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2-1-2、2-1-3、2-1-5、2-1-11等条款而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2-2-5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6 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2-2-7 乙方确保每月网络可用率为99.9 %,每月基础环境可用性不低于99.99 %,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此两项指标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此两项指标而给甲方造成直接业务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2-8 乙方提供7*24小时IDC机房人员支持服务。如服务器出现宕机等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起1小时内做出响应。乙方承诺保障服务器组在协议有效期内网络通畅。

  2-2-9 乙方保证如拆卸服务器内任何硬件设备(如硬盘、CPU、内存条等)应提出书面请求(含邮件)并得到甲方同意(微信有效)后才能进行,否则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技术人员确因代维工作给甲方造成硬件、软数据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2-10 合同期内,如出现属机房范围内乙方提供的公网服务的网络故障(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技术人员进行解决;如出现机房范围外的网络故障,如机房的运营商核心交换机上层链路故障或者骨干网不稳定等因素,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跟进运营商进行解决。

  2-2-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入服务器组进行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浏览或者修改服务器组中的数据,安装或者删除服务器组中的软件,运行或者停止服务器组中的程序,否则将担负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2-12 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2-13 甲方托管于乙方机房的所有服务器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义务严格保管好甲方托管于乙方机房的所有服务器、交换机等硬件或设备,如遇遗失、被盗等,由乙方负责重置该服务器、交换机等硬件或者设备,或者按照甲方设备实际折旧金额进行赔偿(需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不承担由于硬件损坏或者被盗引起的数据丢失或者相关软件、数据库等设置或者重购的赔偿责任。

  2-2-14 甲方在托管在乙方的服务上所从事的业务应遵守国家互联网的有关规定和法规,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停止提供该项服务。甲方的违法行为引发的相关的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由其自己承担。因此导致的服务器被关闭视为甲方重大违约,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合同有效租用期内已收取的服务费。

  2-2-15 由于电信运营商的原因造成的故障,乙方提供的公网服务将由乙方负责与运营商交涉,并及时排除故障。乙方因为非不可抗力原因而中断为甲方提供服务,应于72小时前通知甲方。如持续72小时以上时,甲方有权解约,乙方应退还余期的相应费用。

  2-2-16 乙方在合同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IT模块机房到运营商核心机房代运维服务以及机柜外人工布线服务,机房模块间之间的互联光缆、光纤、网线、ODF架等辅料(标签、扎带)由乙方依据甲方要求提供,客户IT模块机房内光纤网线等综合布线材料由甲方自备。

  (三)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租赁机柜数量与标准:甲方租赁20A规格机柜236个,32A规格机柜830个,合计1066个机柜;

  3-2 计费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在服务期限内按照自然月计收月服务费。每月一日零时到当月末日二十四时止,为一个结算周期。即每月末日二十四时为当月的结算周期截止时点,不足一个结算周期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即结算金额为月结算费用×(实际使用天数÷30)(如不足一日的,以一日计)。

  月服务费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度末在租赁期间内收到乙方提供的租赁服务报告、租金结算确认单和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月度费用。如逾期未支付费用甲方产生欠费,在欠费期间不得申请IDC服务业务的新装、续用、变更等。

  3-3 甲方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

  (四) 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贰年,自双方盖章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前2个月双方在协商无异议后,本协议期限在期满后自动延长壹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公司IDC业务正式营收,本次合作经验有利于新客户的拓展与后期项目IDC的规划、设计、施工的质量的提高,是公司在新基建领域的重大突破。公司战略层面,此次协议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大数据中心建设方面的技术经验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五、风险提示

  本IDC项目后续的建设尚需较大的资源投入和时间投入,存在建设交付周期不达预期、客户拓展未达预期而形成较大的空置率等潜在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一号楼机房服务器托管/带宽租用框架续约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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