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宁波银行
(易管家)为代销机构及
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易管家)”)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宁波银行(易管家)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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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增代销机构

  2022年4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易管家)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未开通相关业务的产品除外),相关业务办理规则及流程以宁波银行(易管家)的规定为准。

  注:1、本公司旗下自建TA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定期开放类基金产品的业务办理时间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上述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咨询方式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四、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22年4月22日,本公司管理的旗下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旗下基金代销机构表进行查询。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申万菱信稳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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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申万菱信稳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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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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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2年4月21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使用发起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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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 2022年4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咨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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