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389版)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樊勇先生、亓峰先生、梁华权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48,849.25万元,同比增长1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7,378.19万元,同比增长8.67%;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526.28万元,同比增长1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8.75万元,同比增长16.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77,994,344.53元,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7,799,434.45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0,194,910.0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06,942,201.9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157,137,111.98元。

  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87,468.25元,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7,799,434.45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588,033.8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72,637,115.2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250,225,149.08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157,137,111.98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前景、资产状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以未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826,391,278.4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江昊先生、王新勇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江昊先生、王新勇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江昊先生、王新勇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有效期于2023年4月30日截止。

  1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远光软件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以上议案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第6项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6298628

  联系人:邓飞、周海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3”,投票简称:“远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德生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48,849.25万元,同比增长1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7,378.19万元,同比增长8.67%;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526.28万元,同比增长1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8.75万元,同比增长16.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77,994,344.53元,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7,799,434.45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0,194,910.0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06,942,201.9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157,137,111.98元。

  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87,468.25元,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7,799,434.45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588,033.8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72,637,115.2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250,225,149.08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157,137,111.98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前景、资产状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以未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826,391,278.4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等金融服务。

  2.因中电财与公司控股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同为国家电网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江昊先生、王新勇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利浩先生、黄笑华先生等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资本:28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3,512.51亿元,净资产442.17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5.61亿元,净利润51.86亿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3,257.38亿元,净资产449.41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净利润5.07亿元。

  中电财成立于1993年,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一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电财由国家电网公司控股,拥有东北、西北、华中和华东等多家区域性分公司,注册资本金、资产规模、利润总额等多项指标在国内财务公司行业中均名列前茅,在电力和金融行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当选为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理事长单位。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电财经营业务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3.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电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经查询,中电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以下“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中电财”)

  在乙方获得银保监会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是指由甲方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并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范围要求的企业)提供存款、结算、贷款等金融服务。金融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甲方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在符合乙方内部授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以信用方式给予甲方不低于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的综合授信额度。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有效期

  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照《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确定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1. 资金结算业务: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2. 贷款业务:乙方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乙方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为甲方提供不高于集团内同类单位的贷款利率。

  3. 存款业务:乙方给予甲方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乙方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中电财沟通协商,双方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以下“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中电财):

  “1.1.1 在乙方获得银保监会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是指由甲方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并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范围要求的企业)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承销公司债券;

  (6)保函业务;

  (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1.2 在符合国家监管法规、政策以及乙方相关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本协议所述之金融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甲方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1.1.3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1.1.4 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 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金融服务关系,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1.1.5 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 保障资金安全, 控制资产负债风险, 满足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支付需求。

  1.2.2 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1.3.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在符合乙方内部授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以信用方式给予甲方不低于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的综合授信额度。

  1.3.2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1.3.3 乙方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乙方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为甲方提供不高于集团内同类单位的贷款利率。

  1.4.1 乙方给予甲方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乙方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1.4.2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389.57万元,与国网电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34.8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电财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一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且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已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电财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江昊先生、王新勇先生、黄笑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4.中电财2021年度审计报告;

  5.风险评估报告;

  6.风险处置预案;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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