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21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辉丰股份公司与其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双方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执行及草铵膦生产线等资产的权属存在重大分歧,进而导致辉丰股份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的控制。受此影响,我们未能对2020年1-10月仍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我们无法对公司持有的转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的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本期辉丰股份公司将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转让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辉丰股份公司确认处置收益的实现。但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草铵膦生产线月产量尚未达到协议约定的要求,部分股权转让款需要待条件成就时支付。此外,草铵膦生产线改造、辅助设施改造的成本或费用仍需辉丰股份公司承担,但具体支出成本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我们无法对本期辉丰股份公司处置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辉丰股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002万元。辉丰股份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因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有较大幅度波动,我们采用其最近三年平均利润总额(取绝对值)40,039.94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002万元。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 辉丰股份公司与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公司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因股权交易及“年产5000吨草铵膦装置项目”的权属问题存在重大分歧,进而导致辉丰股份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石家庄瑞凯公司的控制。受此影响,我们未能对2020年1-10月仍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石家庄瑞凯公司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我们无法对公司持有的转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的石家庄瑞凯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 本期辉丰股份公司将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转让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辉丰股份公司确认处置收益的实现。但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草铵膦生产线月产量尚未达到协议约定的要求,部分股权转让款需要待条件成就时支付。此外,草铵膦生产线改造、辅助设施改造的成本或费用仍需辉丰股份公司承担,但具体支出成本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我们无法对本期辉丰股份公司处置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石家庄瑞凯公司失控事项和计算处置收益事项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辉丰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投资收益项目产生影响,以及对比较数据产生影响。本期末石家庄瑞凯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6,347.65万元,占辉丰股份公司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4.35%,石家庄瑞凯公司2020年1-10月利润总额占辉丰股份公司当期合并利润总额的0.86%,均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该等错报不会影响辉丰股份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辉丰股份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

  四、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辉丰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118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2018年辉丰股份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因违反环保法规,被责令停产整治或关停,另有部分子公司因当地政府对所在工业园区统一停产整治而停产;2020年5月,投资者以辉丰股份公司在违反环保法规相关事项披露中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辉丰股份公司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截至审计报告日,辉丰股份公司个别生产车间及部分子公司尚未恢复生产;辉丰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履行的环境管控与修复尚在进行中;投资者对辉丰股份公司的相关诉讼尚在审理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程度。上述事项可能对辉丰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包括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诉讼事项赔偿费用是否充分、适当。

  辉丰股份公司与其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公司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双方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执行及草铵膦生产线等资产的权属存在重大分歧,进而导致辉丰股份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石家庄瑞凯公司的控制。受此影响,我们未能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石家庄瑞凯公司2020年1-10月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1. 关于停产导致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2020年末,辉丰股份公司将主要生产车间下沉至子公司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2021年5月末,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主要生产车间基本复产,达到了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51%股权的交割条件,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6月份开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1年末,子公司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由于停产时间的持续延长,辉丰股份公司认为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已无法达到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故辉丰股份公司本期对这些子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参照拆除后的处置价格计提了减值准备。我们认为,辉丰股份公司本期参照拆除后的处置价格计提减值准备后已基本计提充分,上期审计报告中对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保留事项本期已消除。

  2. 关于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事项

  2018年度,辉丰股份公司因环境修复预提了10,967万元的费用,2021年度,辉丰股份公司公司根据环境修复进展,追加计提环境修复费用6,110万元,公司累计从环境管控与修复费中列支10,858万元(其中本期列示5,088万元),截至2021年末尚有余额6,219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辉丰股份公司环境修复工作已基本结束,后续还有持续的环境修复检测工作;江苏科菲特公司环境修复也已初步完成,辉丰股份公司根据修复机构的相关报告,已经能够合理预计尚需发生的修复费用。故上期审计报告中对计提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的保留事项本期已消除。

  3. 关于诉讼赔偿事项

  辉丰股份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苏01民初2891号)、《传票》及相关文件,167名原告诉讼请求总额为12,702.91万元。2020年11月16日,第一次庭审登记参加本次代表人诉讼的原告共230名,诉请金额合计约13,267.50万元。辉丰股份公司2020年末账面计提预计负债7,678.00元。

  2021年7月16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苏01民初2891号),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辉丰股份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合计8,770.70万元,据此,辉丰股份公司本期追加计提预计负债1,092.70万元。2021年7月30日,辉丰股份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二审尚未开庭。尽管该案件尚未完全结案,但依据一审结果,我们认为已经可以合理预计诉讼赔偿费用,故上期审计报告中对计提诉讼赔偿费用的保留事项本期已消除。

  4. 关于辉丰股份公司与石家庄瑞凯公司少数股东诉讼事项

  2015年6月26日,公司与石家庄瑞凯公司原股东郭俊辉、龙宏毅就增资扩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石家庄瑞凯公司51%的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由原股东郭俊辉及其团队负责。目前双方主要涉及以下诉讼事项:

  (1)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郭俊辉、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未履行四方于2018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是各方在满足相关约定条款后,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石家庄瑞凯公司49%股权)约定之相关事项。主要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赔偿公司损失5,000万元(因被告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原告的损失,暂定,具体标的额待司法审计后再行确定),并承担违约金405万元。

  2021年2月19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反诉状》、《举证通知书》((2020)冀民初669号)相关法律文书。上述案件被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股权转让协议》中部分条款无效。主要诉请要求是判令反诉被告即本公司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24,300万元,并承担应付款30%的违约金。

  2021年4月22日,公司接银行通知,公司中国银行大丰支行账户(账号:554742496008)和工商银行大丰支行账户(账号:1109690109000019669)被冻结,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两个账户余额为10,967,436.41元;此外,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本公司持有的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23.7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3,700万元,(2021)冀01执保34号),冻结期限2021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诉讼及反诉案件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冀01民初669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1)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被告郭俊辉、第三人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郭俊辉关于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被告(反诉原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2,7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05万元。”

  (2) 2020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正定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0)冀0123 民初3662号)、《传票》及相关文件。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包含了“年产5000吨草铵膦装置项目”,认为该项目的产权归属石家庄瑞凯公司所有,侵害小股东的利益。主要诉讼请求是立即停止股权交易的侵权行为,赔偿原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产生的费用500万元。2021年3月16日,公司收到正定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1)冀0123民初864号)、《民事诉讼状》等相关文件。主要诉讼请求是判令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00万元。正定县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4%的股权(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2021)冀0123执864号),冻结期限2021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

  上述两案件管辖权均被移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因原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苏0982民初4285号、(2022)苏0982民初546号),裁定本案按原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撤诉处理。后公司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依法判令上述原告赔偿因其恶意诉讼、恶意财产保全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573,709.00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3) 除上述案件外,还存在多个本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起诉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郭俊辉等的损害责任纠纷等,导致公司产生损失,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公司8,033.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述案件一审已开庭,尚在审理过程中。

  虽然涉及草铵膦项目相关案件已裁定按申请人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撤诉处理,但由于双方仍存在其他诉讼案件,尚未达成和解,我们仍无法获取石家庄瑞凯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故我们认为,本期仍无法消除对该事项的保留。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农药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原药及制剂、生物刺激剂等品种,致力于为终端用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均是高效、低毒、微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产品。5月末,公司与安道麦公司重大资产转让完成交割。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在较长时间内持有安道麦辉丰(江苏)和安道麦辉丰(上海)49%的股权。重大资产转让完成前(2021年5月31日),公司以化学农药及中间体业务为主营业务。重大资产转让完成后,公司以生物刺激剂业务及油品化学品贸易及仓储服务为主营业务。

  生物刺激剂板块。公司在生物刺激剂板块已申请国内发明专利19件、获得授权6件,申请PCT国际发明专利6件。自主研发的“能百旺”和“能健源”等生物刺激剂产品应用范围十分广泛,“能百旺”系列已经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烟草、苹果、猕猴桃、草莓、葡萄、樱桃、辣椒、番茄、金桔、香蕉、芒果等15种作物上登记;“能健源系列”已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烟草、茶叶、马铃薯、花生、樱桃、猕猴桃、西瓜、草莓、葡萄、苹果、柑橘及黄瓜、辣椒、番茄等18种作物上登记。“能百旺”系列产品具有极强的生物活性,能够显著提高作物产量与品质。2016年以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20多个省50多个市县的农技部门,在当地的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作物上进行“能百旺”田间试验示范,结果表明“能百旺”对试验示范的各类作物具有显著的提高产量、改善品质的作用。公司以专利为核心,持续开发“能百旺”和“能健源”系列产品,经过产品研发、专利申请、产品登记、试验示范及扩作登记等系统化布局,公司已具备大力拓展市场生物刺激剂板块的坚实基础。

  农一网农资电商平台。公司通过收购取得农一网的控股权,农一网着力于构建“大站+大户”的市场运营体系,大力发展工作站,强化渠道网络建设,打造区位优势,通过B2B2C新零售运营模式,助力推动新定位、新行动、新转型、新发展。更加深入行业场景,深度打造全方位、立体化营销策略,全面打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逐步构建起了成熟、高效、稳定的农资互联网发展模式。

  供应链服务板块。公司的石化仓储物流项目占地390亩,配套有液体库和固体库,液体库占地面积 19万平方米,总库容量 30万立方米;固体库占地面积 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储运规模每年可达400万吨。仓储经营品种主要有成品油、天然气、液体和固体化学品原料等,已成为苏北地区重要的油品和化学品原料基地。该项目储罐和仓库等设施达国内一流水平,管理体系健全、自动化程度高,具备高标准HSE(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体系。公司将加强人才引进和业务拓展,放大其平台优势、港口优势和区域优势,做强做大供应链服务板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年度报告第六节内容。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菲特公司”),从2018年停产至今已有近4年,目前正在积极进行环境修复,预计短期内无法进入复产程序,科菲特公司的化工设备、生产管线仍将处于较长时间的闲置状态。

  科菲特公司相关生产车间都建设时间较长,长期闲置导致生产设备设施已出现老化,维护保养成本较高,为降低潜在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即使未来复产,也需要较大范围的整改和投入,资产减值迹象明显,公司管理层拟对该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为科菲特公司厂区所有设备、构筑物等固定资产(通用房产、B30车间区域的全部设备资产除外)。为了测试资产减值金额,科菲特公司邀请了多家工程拆除回收公司到现场确认并报价。公司结合报价确定减值资产的可收回净额,最终确定资产减值金额8,189.08万元,具体如下(金额:万元)

  ■

  注:科菲特公司欠江苏盐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未能如期支付,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6日对科菲特公司的联苯醇生产车间和主、副罐区设备(包括在以上减值资产内)进行了查封,并在网上进行拍卖。

  被查封资产账面计提减值后的净值为2,400,305.18元,法院拍卖起点价240万元,互联网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成交价为50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文书。

  3、保留资产价值如下(金额: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89.08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4,194.45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89.08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说明、监事会说明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或“公司”) 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金香公司”)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0,420.00万元,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6,973.9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关联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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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关联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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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1WNXWQX6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翁伯韬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成立时间:2018年6月11日

  主营业务: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农药、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除电动三轮车),日用品(除电动三轮车),木材,建筑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农产品(除非包装种子),包装材料销售;果物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总资产215691.29万元,净资产 163809.82万元;营业收入124892.88万元,净利润-7342.43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2、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03454316Y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成城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2幢2层217、218室

  成立时间:2001年9月17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从事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作物变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采购代理服务,包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济,汽车租赁,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总资产15225.73万元,净资产 3762.82万元;营业收入35006.87万元,净利润2403.24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591195654Q

  注册资本:9,88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加全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迎宾大道1号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7日

  主营业务:旅游景点设计、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住宿管理;国内旅游业务;出境、入境旅游业务;票务代理;工艺品销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苏郁金香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40124.27万元,净资产6794.28万元;营业收入12145.82万元,净利润 227.95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原为辉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组后本公司尚有49%股权,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担任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董事,因此公司与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原本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组后本公司尚有49%股权,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担任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董事,因此公司与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股东仲玉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之女,因此公司与郁金香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主营生产、销售农药、化工产品,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从事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作物变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化工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等,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郁金香公司是以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销售农药: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酒店、物业服务,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等服务: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方独立经营, 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石化”)、 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焦点”)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1: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丰区大丰港二期码头凸堤内南港路南侧(仓储二大道)

  注册投资: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209820002019070300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除危险化学品】)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港口仓储经营;润滑油、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粗白油、化工产品、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塑料粒料、钢材销售;联运服务;货物配载;普通货运;危险品运输(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73292万元,所有者权益:4736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7927.96万元,营业利润-3574万元,净利润 -2814万元,资产负债率 34.71 %。

  名称2: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 51 号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11475695412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农药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止 2021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36,324.14万元,所有者权益:19,478.47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7.94万元,营业利润-3,538.79万元,净利润-2,886.8万元,资产负债率 46.38 %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有利于减少母子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整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7.2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95%。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那个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的报酬为9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注1:2018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18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备查文件。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将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裴柏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韦广权先生,董事周京先生,总经理张晓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杨进华女士,独立董事杨兆全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特此公告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 2022-02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第(2)项规定,2021年6月1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5.04亿元、-2.91亿元和3.1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5.81亿元、-3.22亿元和-3.38亿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2021年度)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8.1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 “ST辉丰”变更为“辉丰股份”,证券代码仍为002496,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现货贸易相关的大宗商品,包含但不限于甲醇、苯乙烯、乙二醇、PTA等。

  2、投资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但也存在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1、交易品种

  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公司现货贸易相关的大宗商品,包含但不限于甲醇、苯乙烯、乙二醇、PTA等。

  2、资金额度

  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期限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交易主体

  公司供应链事业部板块全资子公司: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全部交易主体保证金规模总和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期货交易。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大宗商品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公司将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操作,利用期货锁定采购及销售价格,配合公司贸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3)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保护盈利,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成立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套期保值操作小组并设立风险管理员岗位,按照决策、分析、交易、风控、交割等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各司其职。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5)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期货操作人才,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发现人才并留住人才,为期货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将期货与现货有效结合,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最大程度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商品期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最大程度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下转B392版)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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