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2年3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044.37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将由34.85元/股调整为34.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咨询联系人:王倩

  咨询电话:0532-68968612

  传真:0532-6896868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50;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4.85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34.68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4月29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93号”文件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21,989,39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9,893.91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17号”文同意,公司219,893.9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麒麟转债”,债券代码“127050”。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根据上述公司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麒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1=P0-D =34.85 -0.17 =34.68(元/股)

  “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为34.85元/股调整为34.68元/股。 “麒麟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29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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