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泰证券将于2022年4月22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中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中泰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公司网站:www.zts.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光大证券将于2022年4月22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光大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为中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4月22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远见成长混合型债券投资基金A、C类的销售及相关业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站:https://www.tx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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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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