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2-04-22 来源: 作者:

  (上接B342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未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5,083,000.00元、长期待摊费用-5,083,000.00元。相关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保障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翀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启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保证生产经营和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启用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和扬州优邦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启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启用不超过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3、公司控股孙公司金宇共立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启用不超过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的申请启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现提名张翀宇、张竞、彭敏、张桂红、申嫦娥、吴振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桂红、申嫦娥、吴振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工作条例〉、〈董事会工作条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经董事会讨论,公司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其中第一、二、四、五、八、十一、十三、十五、十六、十八、十九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翀宇:男,汉族,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年12月至1993年2月在呼和浩特市金属材料公司工作,历任业务科科长、副经理、总经理兼党总支委员;1993年3月至2019年5月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党委书记;2019年5月至今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多项荣誉。

  张竞:女,汉族,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会员。2008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安永商业咨询服务经理;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企发部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9年5月至今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全国工商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彭敏:男,汉族,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至2014年8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专员、审计经理;2014年8月至2021年5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代表处资深财经经理、代表处财务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管理中心副总监。

  张桂红:女,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农学博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1993年至2002年在东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任教;2002年至今在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工作,现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广东省动物源性人兽共患病预防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深圳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院长,广州市佩克卫士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曾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广东省农业科技推广一等奖”等奖项。目前担任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申嫦娥:女,汉族,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专业财务管理方向),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至2003年在西安交通大学工作;2003年至2010年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特邀监察员;2003年1月至今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2011年晋升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税务筹划等书籍1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加1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研究,参加2项国家社科重点项目研究,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基金1项,2次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目前担任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非上市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和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振平: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1989年至2002年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任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硕士生导师;2002年至2008年,在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广州分所主任。2008年至今,任北京市金励律师事务所主任,是首批证券从业资格律师。目前担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占福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及《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规定,监事会现提名董人美、张晓琳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未完成预期业绩目标的原因回购注销授予股份并终止实施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决议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保障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四、七、九、十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人美:女,汉族,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人和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2011年9月至2018年12月在葵花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集团人力资源经理、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振东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李宁:男,汉族,197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2003年至2013年,历任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至2017年 ,任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286,663.1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03,368,831.25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126,202,241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0股及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5,833,015股后的股份总数1,120,369,22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240,614.86元(含税)。若依据上述方式测算,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2.2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2-009),截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为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和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

  扬州优邦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优邦”)

  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益康”)

  ●担保人名称: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本次担保总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被担保人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拟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扬州优邦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辽宁益康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动物诊疗;动物饲养;宠物饲养;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宇保灵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宇保灵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88,397.68万元;负债总额为56,082.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9,614.38万元;资产净额为232,315.02万元;营业收入为127,731.46万元;净利润为32,666.62万元。

  (二)公司名称:扬州优邦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金槐路7号

  法定代表人:李玉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细胞毒灭活疫苗、胚毒活疫苗、胚毒灭活疫苗、细菌灭活疫苗生产与销售(限自产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研发和技术服务;兽药:化学药品、中成药、抗生素、消毒剂销售(按许可证经营范围及有效期经营);畜禽疫苗的研制;计算机软件、硬件、外围设备及网络系统和工程、通讯设备(不含国家审批项目)、机械电子设备、环保设备研制、开发、销售和应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扬州优邦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扬州优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250.18万元;负债总额为9,750.0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347.67万元;资产净额为32,500.16万元;营业收入为22,675.54万元;净利润为9,155.13万元。

  (三)公司名称: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驻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细胞毒活疫苗、胚毒活疫苗、胚毒灭活疫苗、禽流感灭活疫苗、卵黄抗体、细胞毒灭活疫苗、细菌灭活疫苗、细菌活疫苗;道路货物运输;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辽宁益康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辽宁益康63.64%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辽宁益康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869.94万元;负债总额为6,909.9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42.43万元;资产净额为53,960.01万元;营业收入为23,902.34万元;净利润为2,567.82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拟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

  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孙)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进行相互调剂使用。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申请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自实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金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金宇保灵、扬州优邦、辽宁益康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上述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本次担保事项是依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

  (二)本次担保的对象金宇保灵、扬州优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益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三)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本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0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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